长航凤凰: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30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审议新增对外担保,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对外担
保。
2、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
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
违背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龙泉 裘益政 赵政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