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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紫学: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8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 紫学         公告编号:2017-061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
大厦 D 座 5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林进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
1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
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
准则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
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