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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2019-01-19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02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需履行有权国资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需报中
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
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
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
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光学大,股票代码:000526)于2018年3月22日(星
期四)开市起停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
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山铝业”或
“标的资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请详见
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018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紫光学大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9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
进行落实和回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
2018-11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018年10月11日上午9:30-11:00,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947会议室召开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20)。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工作,并每个月公告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
际进展情况,为保证后续各项审批事项顺利进行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时效性,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基准日、审计基准日有所调整,调整后天山铝业100%股权
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审计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国有资产评估备
案工作,以及以2018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工作仍
在持续推进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需履行有权国资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需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等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一章“本次交
易概述”中“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的“(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的相关内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
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隔30日发布一次重组预案后的进展
情况公告。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9月22日、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
2018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8-1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13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