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2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4日(星期四)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4日9:30-11:30和13:00- 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4月3日15:00-2019年4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8 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 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 人,代表 的股份总数为 31,188,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217%;其中: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27,291,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0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3,896,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10%。 董事长乔志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中 中小股东 总得票数 有股东有表决 小股东有表决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之得 (股)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当选 票数(股) 比例 比例 1.01 选举严乐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30,386,063 97.4285% 4,520,100 84.9306% 是 独立董事 1.02 选举姬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30,386,065 97.4285% 4,520,102 84.9306% 是 立董事 1.03 选举廖春荣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30,369,763 97.3762% 4,503,800 84.6243% 是 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郑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30,369,765 97.3762% 4,503,802 84.6244% 是 立董事 1.05 选举陈斌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30,369,765 97.3762% 4,503,802 84.6244% 是 独立董事 1.06 选举刁月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30,374,971 97.3929% 4,509,008 84.7222% 是 独立董事 提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中 中小股东 总得票数 有股东有表决 小股东有表决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之得 (股)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当选 票数(股) 比例 比例 2.01 选举刘兰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30,369,763 97.3762% 4,503,800 84.6243% 是 立董事 2.02 选举李元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30,369,765 97.3762% 4,503,802 84.6244% 是 立董事 2.03 选举王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30,369,765 97.3762% 4,503,802 84.6244% 是 董事 提案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中 中小股东 总得票数 有股东有表决 小股东有表决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之得 (股)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当选 票数(股) 比例 比例 3.01 选举何俊梅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 30,369,764 97.3762% 4,503,801 84.6243% 是 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韩锋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 30,299,764 97.1518% 4,433,801 83.3091% 是 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表决意见 议案 表决 议案名称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 25,300 (其中,因未投 所有有表 30,299,755 97.1517% 863,019 2.7671% 0.0811% 通过 关于第九届 票默认弃权 决权股东 25,300 股) 董事会独立 4.00 25,300 董事津贴的 其中,中小 议案 (其中,因未投 股东表决 4,433,792 83.3089% 863,019 16.2157% 0.4754% 票默认弃权 情况 25,300 股) 注: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发布关于选 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 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前,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楠、王珊; 3、结论性意见: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