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隆达A: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17-10-31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7-68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5 日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9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17 年 11 月 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
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 9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审议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审议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1.00 √
任保险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股权证明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股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
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3-14 日期间 8:30-16:3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 93 号公司办公
楼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忠禧,梁吉勤
联系电话:(0716)8208232;传真:(0716)8321099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 93 号,邮政编码:434001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53”;投票简称为“隆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
100 票议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审议董监事及
1.00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
保险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
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