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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关于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8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4】767 号文核准,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29,213,48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45 元,其中,公司向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4,382,022 股购买相关资产,向其他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34,831,461 股募集现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9,999,999.35 元(其中,莱茵
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部分为 419,999,997.90 元,其他 7 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
认购部分为 600,000,001.45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等发行费用 21,552,708.49
元后,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 998,447,290.86 元(其中,
发行股份购买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分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999,997.90 元,向
7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现金投资“余政挂出(2013)7 号地块”和“余政挂出(2010)128
号地块”项目部分募集现金净额为 578,447,292.96 元)。该次发行实际募集现金为人民
币 600,000,001.45 元,扣除应支付的剩余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7,863,495.01 元,募集
资金专户中实际到位金额为人民币 582,136,506.4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全部到位,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出具了相对应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4】2974 号)。
    二、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
    账号:8110801013301298264
    该账户仅用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存放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账户:95140155000000694)、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账户:11014666207002)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5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停止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停止将募集资金投入“余政挂出(2013)
7 号地块”及“余政挂出(2010)128 号地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停止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9)。为规范剩余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024900073910603),该账户仅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存放和使用,在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及招商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将浦发银行、平安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全
部转入新开专户,资金划转完成后撤销了浦发银行、平安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该次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8110801013301298264),该账户
仅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存放和使用,在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
券及中信银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将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资金划转完成后撤销了招商银行账户。该次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2018 年 1 月 1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8)、《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管
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9,929,115.3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4)。
    2、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201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6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2 月
6 日、2015 年 3 月 5 日归还了 20,800 万元、15,200 万元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27 日、2015 年 2 月 9 日、2015 年 3 月 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关于提请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6)、及《关于归还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29)。
    3、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7,885,173.2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4、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归还 9,500 万元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用于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限制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 、 2016 年 2 月 26 日 登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35)及《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28)。
    5、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归还 9,500 万元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
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9 日、2017 年 3 月 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及《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6、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归还 9,500 万元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用于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5 日、2017 年 12 月 16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及《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9)。
    7、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
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闲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
币 9,543.62 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登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形。
    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存储
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 22,696.44 元(均为银行存款利息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并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办理完成了相关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机构西南证券及中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