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18-03-22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802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并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已
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完成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务集
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2 月 13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的《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在本次资产重组中,公司控股股东防城港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部
湾港务集团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北部湾港的股份,自该部
分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减值测试及相应补偿期满前不以任何
方式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北部湾港回购(除业绩补偿需要以股
份补偿除外),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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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基础上,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北部湾港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北部湾港股份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北部湾港股份的锁
定期的规定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北部湾港拥有权益的股
份。”
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11.52 元/股。根据上述承
诺,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确认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所分别持有的
42,003,200 股、104,302,331 股新增股份锁定期自前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即股份锁定期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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