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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5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
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在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基于经营资质、
位置条件和操作经验等原因,有利于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
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增厚。
    3、该等关联交易以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或参照法规规定
采取招投标定价,以及参照符合公允性市场价格方式确定价格,交易
定价公允。
    4、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95,547.57 万元(未
经审计),未超过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预计数,在剔除用水用电、
泊位托管及为临港工业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等客观原因限制无法
避免的定价清晰公允的关联交易后,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
2017 年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为 5.85%,不大于 2017 年日常关联
交易发生额占 2016 年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 6.79%;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115,147.62 万元,占 2018 年未经审计的净
资产(合并口径)比例为 5.81%,不大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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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占 2017 年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 5.85%。2018 年日常关联交
易发生额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
(合并口径)比例均呈下降趋势,均符合防城港务集团及北部湾港务
集团优化后的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5、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
                                             2019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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