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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19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 阳 能                       公告编号:2016-9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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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如无特别注释,本报告所包含的上年同期数据均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

公司数据,与重大资产重组前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数据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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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9,199,795,905.41              22,737,213,741.96                       2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54,954,009.87               6,021,687,285.68                       83.5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02,733,715.70                     3.48%     2,835,112,844.86              2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457,820.85                    35.73%        407,841,096.95              4.2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9,196,524.83                    35.21%        380,725,900.60              8.2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97,884,169.01            135.5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71                 -27.88%                0.3387            -37.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71                 -27.88%                0.3387            -37.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                  -0.64%                 4.64%             -2.18%

注:本报告期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后总股本 1,366,862,742 股计算;年初至报告期末每股收益
系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后加权平均股本 1,204,263,453 股计算;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
同期的每股收益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重组构成反向收购的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按照总股本 726,383,359 股计算。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44,273.86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5,377,521.1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302,072.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316,384.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24,838.7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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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1,669.53

 合计                                                                  27,115,196.3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671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31.27%   427,355,965      427,355,965

 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3%    46,875,120       46,875,120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
                                    国有法人         3.00%    41,000,000                0
 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其他             2.81%    38,461,500       38,461,500
 三号

 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0%    36,935,208       34,705,908

 长安基金-民生银行-长安悦享定
                                    其他             2.70%    36,923,077       36,923,077
 增 25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
 华平安金橙财富爱华 189 号资产管    其他             2.70%    36,923,077       36,923,077
 理计划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
                                    其他             2.70%    36,923,000       36,923,000
 1号

 蹈德咏仁(苏州)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
                                                     2.58%    35,320,777       35,320,699   质押        19,700,000
 合伙)                             有法人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7%    26,986,187       25,781,53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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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西域红业节能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
                                                    1.97%    26,986,187      25,781,532   质押       12,470,000
 合伙)                             有法人

 上海沃乾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
                                                    1.97%    26,986,187      25,781,532
 伙)                               有法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611,963    人民币普通股       14,611,963

 常州东方锦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457,883    人民币普通股       13,457,883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
                                                                     4,159,373    人民币普通股          4,159,373
 二号私募基金

 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229,300    人民币普通股          2,229,3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中小盘股
                                                                     1,841,964    人民币普通股          1,841,96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俞正福                                                              1,581,059    人民币普通股          1,581,059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1,494,107    人民币普通股          1,494,107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4,655    人民币普通股          1,204,655

 南昌西域红业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04,655    人民币普通股          1,204,655

 上海沃乾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04,655    人民币普通股          1,204,655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
                                               市涪陵区国资委,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重庆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涪陵区国资委代表区政府出资并 100%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及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也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
                                               无
 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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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6年9月30日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存货             446,564,035.14          125,097,391.94          256.97%         主要为镇江公司备货,导致存货增加。

                                                                                   5月募集资金到位,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流动资产       2,477,949,572.58           7,744,924.08          31894.50%
                                                                                                  购买理财产品。
                                                                                   5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了部分流动资金借
   短期借款           700,000,000.00         1,279,800,000.00         -45.30%
                                                                                                        款。

   应付账款         3,330,043,629.12         2,438,861,569.29          36.54%            主要为电站构建资产支出增加。

     股本           1,366,862,742.00         1,001,014,342.00          36.55%          5月募集资金到位,导致股本增加。
   资本公积         8,062,685,433.36         3,748,555,198.79         115.09%        5月募集资金到位,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利润表项目        2016年1-9月发生额       2015年1-9月发生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本期较上年同期投产电站增加,导致本期营
   营业成本         1,843,936,494.32         1,319,792,304.68          39.71%
                                                                                                   业成本增加。


                                                                                   部分早期建设的电站减税和免税期结束,导
  所得税费用          23,430,722.16           16,557,498.46            41.51%
                                                                                                  致所得税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6年1-9月发生额       2015年1-9月发生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一是电站投资较上年同期增长;二是本期募
投资活动产生的
                    -5,423,345,251.71        -1,297,728,083.83        317.91%      集资金到位,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现金流量净额
                                                                                            产品支出净额24.41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
                     4,397,853,474.01        1,270,204,521.41         246.23%                  本期募集资金到位。
 现金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基本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675,433,351.60 元,详
细情况可查阅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人
民币 2,089,751,205.18 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2,441,000,000.00 元(公司使用闲置的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 10,071,361.19 元,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理 财 收 入 人 民 币 15,160,197.18 元 , 支 付 手 续 费 人 民 币 4,171.73 元 ,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人 民 币
2,610,989,533.06 元,存单未做质押。




                                                                6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2 月 04 日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02 公告
 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产重组之股份转让完成过户手续的公         2016 年 03 月 10 日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17 公告
 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暨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3 月 16 日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24 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3 月 18 日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25 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3 月 28 日
 司名称及简称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32 公告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5 月 27 日
 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53 公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6 月 17 日
 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59 公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6 月 17 日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60 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2016 年 06 月 24 日
                                                                (http://www.cninfo.com.cn)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         2016 年 08 月 16 日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6--84 公告
 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书中所作承诺

                 太极集团、 关于重大      保证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
 资产重组时所    太极集团    资产重组     或披露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 2015 年 04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作承诺          有限公司    申请文件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月 15 日
                 (以下简    真实性、准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

                                                           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称“太极有     确性和完   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限”)、太阳   整性的承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能有限原       诺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16 名股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东、公司原                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
董事、监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事、高级管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理人员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已充分知悉置出资产目前存在或潜在
                          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不明、权利
                          受到限制、可能存在的减值、无法过户、
                          无法实际交付、或有法律责任、或有负
                          债、未决法律诉讼等,以下简称“置出
                          资产瑕疵”)。本公司不会因置出资产瑕
               关于桐君
                          疵要求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承担任何法
               阁拟置出
                          律责任,亦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单方面
               资产法律                                            2015 年 04
太极集团                  拒绝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本次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状态及交                                            月 15 日
                          交易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割事宜的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承诺函
                          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如置出资产
                          中的相关资质等事项未能在资产交割
                          日完成置出过户手续的,在资产交割日
                          后上市公司继续协助本公司办理该等
                          资产的过户手续时,相关费用由本公司
                          承担。

                          对于桐君阁于交割日前发生的债务,无
               关于重组   论债务转移是否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
               拟置出资   若发生债权人要求桐君阁履行合同、清
               产债务及   偿债务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本公司或本       2015 年 04
太极集团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担保责任   公司指定的主体将在接到桐君阁相应         月 15 日
               转移的承   通知后三个工作日进行核实,并在核实
               诺函       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应债权人进行清
                          偿,或者与相应债权人达成债务解决方

                                          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案。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主体未能
                      按照约定及时进行解决而给桐君阁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主体
                      应在桐君阁实际发生支付义务之日起
                      十日内以现金方式赔偿桐君阁由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放弃以任何方式
                      向桐君阁追偿的权利。

                      置出资产涉及的相关债权债务已于资
                      产交割日(即 2015 年 12 月 24 日)转
                      移重庆桐君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桐君阁有限”,目前本公司持有该公
                      司 100%股权),本公司及/或桐君阁有
                      限将根据置出资产涉及的债权人要求
                      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如债权人对债务转
                      移事项附加任何先决条件,本公司将尽
                      一切努力满足该等先决条件,如在本承
                      诺函出具日起 3 个月内或相关债务到
                      期日无法满足相关条件的(以先发生的
           关于债务
                      时间为准),本公司及/或桐君阁有限将    2016 年 02
太极集团   转移事项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立即清偿相关债务。因于资产交割日未     月 04 日
           的承诺函
                      取得债权人无条件同意转移负债的相
                      关文件而导致桐君阁遭受任何直接或
                      间接损失由本公司及/或桐君阁予以现
                      金全额补偿,在发生与置出资产债务转
                      移相关的争议时,如需委托代理律师
                      的,由本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并承担相关
                      费用,如桐君阁根据生效判决书及相关
                      法律文件等清偿该等债务,桐君阁有权
                      向本公司及/或桐君阁有限追偿,本公
                      司及/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在收到该桐君
                      阁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立即偿付。

                      置出资产涉及的人员由本公司及/或桐
                      君阁有限承接,本公司承诺将在 2016
                      年 2 月 22 日前办理完毕相关人员的劳
                      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
                      桐君阁解除劳动合同、与桐君阁有限签
           关于人员
                      署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2016 年 02
太极集团   安置事项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金的转移手续、向不再与桐君阁有限签     月 04 日
           的承诺函
                      署劳动合同的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上述安置或转移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
                      本公司承担。桐君阁因置出资产的人员
                      安置或转移引起的相关争议、诉讼事
                      项、或有责任,本公司将全额补偿桐君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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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阁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中国节能、深圳华禹以资产认购
                        的桐君阁新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2)除中国
                        节能和深圳华禹以外的其他太阳能有
                        限的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桐君阁
                        新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自该等法定限售期(12
                        个月)届满之日起,在利润承诺期内若
                        当年实现利润承诺,或者虽未实现利润
                        承诺但各太阳能有限全体股东均履行
                        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太阳能有限全体股
                        东(中国节能、深圳华禹除外)分批解
                        禁可转让股份。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
                        体解禁股份数如下:自新发行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确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当年太阳能有限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
             关于本次
太阳能有                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
             发行股份                                         2015 年 04
限原 16 名              但各太阳能有限全体股东均履行完毕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锁定期承                                         月 15 日
股东                    利润补偿义务(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
             诺
                        2016 年度内实施完毕,各太阳能有限
                        全体股东应履行完毕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利润补偿义务),则太阳能有限全
                        体股东(中国节能、深圳华禹除外)解
                        禁的股份数为其取得的桐君阁因本次
                        交易新增股份数的 40%;自新发行股份
                        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经由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确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完毕后第一个完整年度太阳能有限实
                        现净利润数不低于《利润补偿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
                        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各太阳能有限全
                        体股东均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太
                        阳能有限全体股东(中国节能、深圳华
                        禹除外)解禁的股份数为其取得的桐君
                        阁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数的 30%;自新
                        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经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本次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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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实施完毕后第二个完整年度太阳
                        能有限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利润补偿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
                        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各太阳能
                        有限全体股东均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
                        务,则太阳能有限全体股东(中国节能、
                        深圳华禹除外)取得的桐君阁因本次交
                        易新增股份全部解禁。上述股份解禁期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各年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并且完成利润
                        补偿之日起算。(3)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至上述太阳能有限全体股东持有的
                        桐君阁股份锁定期满之日止,由于桐君
                        阁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桐君
                        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4)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利润补偿的实施,即太阳能有限全体
                        股东需要进行利润补偿时,桐君阁有权
                        提前解除对太阳能有限全体股东相应
                        数额股份的锁定,用以进行利润补偿。
                        (5)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太阳能有限全体
                        股东承诺桐君阁向其发行的上市公司
                        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至上述该企业持有的桐君
                        阁股份锁定期满之日止,由于桐君阁送
                        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承诺。

                        (1)利润补偿期间及补偿义务:双方
                        确认,本协议项下太阳能有限全体股东
                        对桐君阁的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
                        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利润补偿期                                2015 年
                        间”),即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2015-1-1   度业绩承
太阳能有
                        年度。(2)预测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     2015 年 04   至         诺已实
限原 16 名   业绩承诺
                        数:双方同意,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      月 15 日     2017-12-   现,后续
股东
                        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置入资产评估报                   31         年度正在
                        告书》载明的、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置入                              履行。
                        资产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依据,确定太阳
                        能有限全体股东对置入资产的承诺利
                        润数。根据置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果,太阳能有限全体股东承诺 2015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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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置入资产所
                        产生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
                        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 45,000
                        万元、55,000 万元、65,000 万元。桐
                        君阁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
                        报告中单独披露置入资产的实际净利
                        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1、本企业已履行了太阳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本企业对
                        拟注入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桐君阁”)之太阳能有限股权拥
                        有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2、本企业拟注入桐君阁之太阳能有限
太阳能有     关于目标
                        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       2015 年 04
限原 16 名   资产权属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       月 15 日
股东         的承诺
                        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企业
                        持有太阳能有限股权之情形;3、本企
                        业拟注入桐君阁之太阳能有限股权资
                        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
                        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

                        将尽力推动和协助太阳能有限办理部
                        分项目用地由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
             关于太阳   地手续、办理土地征用及出让手续、办
             能有限部   理划拨用地手续和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太阳能有     分项目用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建筑物的房屋
                                                                 2015 年 04
限原 16 名   地以及房   产权证,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原定经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股东         屋建筑物   营计划持续正常运营。如因前述光伏电
             事项的承   站项目任何用地或房屋建筑物问题导
             诺         致太阳能有限遭受任何损失或超过相
                        关预计费用的支出,本企业将以现金进
                        行足额补偿。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团”)
                        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
             关于避免
                        的部分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希腊       2015 年 04
中国节能     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电站项目”),该等项目与太阳能有限主     月 15 日
             的承诺函
                        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承
                        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
                        月内将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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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对外转出,从而消除本公司控制的新
                      时代集团与太阳能有限之间可能的同
                      业竞争。2、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包括本公司
                      控制的除太阳能有限及其下属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外的全资、控股企业,下
                      同)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阳能
                      有限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下
                      同)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与于
                      太阳能有限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
                      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
                      性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公司与太阳能
                      有限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产
                      生实质性竞争,则本公司将以停止经营
                      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
                      业务纳入到太阳能有限经营的方式,或
                      者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
                      下属参股企业昆山中节能环保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中节能”,未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就拥有的
                      1MW 园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与项目建
                      设方江苏中青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青能源”)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中国节能(昆山)循环经济
                      产业基地 1MW 光伏电站经营权承包租
                      赁合同》(以下简称“《承包租赁合
                      同》”),本公司将促使昆山中节能不就
                      光伏发电运营取得任何其他收益。

                      1、本公司同一控制下公司中国新时代
                      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
                      集团”)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持有位
                      于希腊的部分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
                      “希腊电站项目”) ,该等项目与太阳
                      能有限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
           关于避免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      2015 年 04
深圳华禹   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将      月 15 日
           的承诺
                      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对外
                      转出,从而消除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新时代集团与太阳能有
                      限之间可能的同业竞争。 2、除上述情
                      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
                      司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阳能


                                     13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有限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下
                        同)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与太
                        阳能有限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
                        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公司与太阳能有
                        限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产生
                        实质性竞争,则本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
                        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
                        务纳入到太阳能有限经营的方式,或者
                        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桐君
                        阁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桐君阁及
                        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
                        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
                        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关于规范
中国节能、              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2015 年 04
             关联交易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深圳华禹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     月 15 日
             的承诺
                        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
                        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
                        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
                        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
                        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1、自桐君阁成立以来,桐君阁一直在
                        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
                        全分开,双方的业务、资产、人员、财
             关于保持
                        务和机构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2、
中国节能、 上市公司                                            2015 年 04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深圳华禹     独立性的                                          月 15 日
                        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
             承诺
                        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
                        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
                        独立。

中国节能、 关于坚持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      2015 年 04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深圳华禹     桐君阁分   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     月 15 日


                                      1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红政策及   公司履行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所公告的
分红规划   经修订后《章程》中有关上市公司分红
的承诺     政策及现金分红的规定,包括但不限
           于:(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3)在保证公司能够持
           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公司应该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其中,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年度利润
           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
           股份。(4)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
           拟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
           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本章程规定的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独立意
           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
           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
           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进行详细论证,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2、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
           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严格履行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公告的《未来三年分
           红规划的公告》。该等规划到期后,本
           公司将支持上市公司及时制定接续性
           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该等回报规划
           符合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3、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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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
                        间,如上市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不符合
                        届时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本公司将全
                        力支持上市公司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
                        对分红政策进行修订。4、为确保上述
                        承诺实施,如上市公司未来存在未依照
                        前述《章程》及有关《股东回报规划》
                        进行分红情形,我公司将通过提出股东
                        大会提案、否决有关违反《章程》或有
                        关《股东回报规划》提案等方式,确保
                        上述承诺得到有效实施。

                        1.本公司将积极督促、支持太阳能有限
                        配合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基本农田
                        转为一般农田的相关手续。2.如太阳能
                        有限在 2018 年底之前未能将所涉基本
                        农田转为一般农田,且届时太阳能光伏
                        农业项目使用基本农田的相关法规政
                        策未进行实质性修订或调整的,在上市
                        公司履行内部程序同意相关交易后,本
                        公司同意通过资产置换、现金收购等方
             关于收购   式从上市公司收购涉及基本农田的相
             涉及基本   关项目或项目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
                                                               2015 年 11
中国节能     农田相关   的资产”)。3.收购价格将以届时标的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月 12 日
             资产的承   产评估值为准。自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
             诺         至本公司收购标的资产期间内,标的资
                        产的损益归上市公司所有。4.本公司收
                        购标的资产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
                        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相关
                        制度要求履行相关程序。5.如需避免同
                        业竞争,本公司在收购标的资产后,可
                        以委托上市公司代为管理标的资产,并
                        在条件成熟时择机转让给与上市公司
                        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彻底消除同业竞
                        争。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自太极集团处受让
                        的桐君阁原存量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
             关于所受   过户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让桐君阁   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                  2016-3-9
中国节能、                                                     2016 年 03
             存量股份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                  至         正在履行
深圳华禹                                                       月 09 日
             锁定期的   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会由桐君阁回                    2017-3-8
             承诺函     购,但因履行利润补偿责任而由桐君阁
                        回购除外。由于桐君阁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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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无
 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无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无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不适用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   期初持                  期末持            期末账   报告期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                      期初持                 期末持                     会计核   股份来
                                资成本   股数量                  股数量             面值     损益
      种     码          称                        股比例                 股比例                     算科目        源
                                (元)   (股)                  (股)            (元)   (元)

                                68,777                                                               可供出
                                         572,29                  572,29            9,547,                     股份置
 股票      SPI         SPI      ,863.7              0.90%                  0.90%              0.00   售金融
                                               7                      7            973.89                     换
                                     3                                                               资产

                                68,777
                                         572,29                  572,29            9,547,
 合计                           ,863.7               --                     --                0.00     --          --
                                               7                      7            973.89
                                     3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
 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
 露日期(如有)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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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7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股票价格相关问题

 2016 年 07 月 20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协调进行市场调查

 2016 年 08 月 0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募集资金相关问题

 2016 年 08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1-9 月业绩预测相关问题

 2016 年 08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半年报相关问题

 2016 年 09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限售股解禁相关问题

 2016 年 09 月 09 日     书面问询                机构                     募集资金相关问题

 2016 年 09 月 1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每股资本公积相关问题

                                                                          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及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09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相关问题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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