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9-4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协
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注协[2019]ABN73 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资产
支持票据注册,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你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
承销。
二、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6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
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你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
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四、你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
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你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应重新注册。
六、你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
规则》、《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七、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
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
八、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九、你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
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
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
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一、你公司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内如
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资
产支持票据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