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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通燃气: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为控股二级子公司南通金鸿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1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为控股二级子公司南通金鸿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苏

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泓燃气”)旗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泓燃

气 80%的股权。

    2、南通金鸿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 770

万元 1 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天泓燃气拟为南通金鸿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3、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为控股二级子

公司南通金鸿提供担保的议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地址:如东县袁庄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赵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持有天泓燃气 80%的股权,天泓燃气持有南通金鸿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城镇天然气的供应;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核定的范围及方式在有效期内经营)的销售;燃气设备、自控设备及配件、五金

交电、机电设备的销售、租赁、维修及维护;燃气设备自控系统的研发;燃气技

术的开发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南通金

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金鸿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457,347.43             25,707,399.65

 负债总额                                  5,184,021.18             16,169,094.2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2,273,326.25              9,538,305.44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23,231,868.99

 利润总额                                   -152,313.65               -235,020.81

 净利润                                     -152,231.00               -235,020.8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南通金鸿发展业务所需资金,公司同意天泓燃气为南通金鸿本次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天泓燃气和南通金鸿管理层签署与

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担保事宜以天泓燃气、南通金鸿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正式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天泓燃气 80%的股权,南通金鸿为天泓燃气的全资子公司;被担

保人南通金鸿是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2、被担保人南通金鸿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4、天泓燃气和南通金鸿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

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南通金鸿未就本次担保提

供反担保,但本次反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为了满足南通金鸿发展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天泓燃气为南通金鸿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董事会所议两个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2,07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3.5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93%,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