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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旅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9-34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资产安全、

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

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

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每年度委托

理财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

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利用公司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长安宁玉龙置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

同》,认购金额 3,000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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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名称:长安宁玉龙置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2、中信登产品编码:ZXD31C201908010027269。

    3、规模:信托计划规模不低于 100 万元,不高于 120,000 万

元。 我公司本次认购 3,000 万元。

    4、受益人: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5、信托成立及生效:信托计划可分期发行,第一期信托单位募

集规模达到最低募集资金额时,信托计划成立。

    6、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15 层

    邮编:710075

    电话:029-87990899

    传真:029-87990878

    7、预期年化收益率:8.8%。

    8、存续期:信托期限 12 个月。

    9、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1) 受托人将加入信托计划的本合同项下的认购资金和本信托计

划项下的其他委托人的认购资金集合起来,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

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集中管理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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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受让其

持有的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和向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武汉玉龙置业有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信托

期限内,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

约定回购受托人持有的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湖北恒

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收

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回购受托人持有的武汉玉龙置业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收益权。

  (3)信托期限内,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拆放、国债、

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及受托人发行的其他信托产品。

    二、风险提示

    1、法律政策与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相关法律

法规的调整以及经济周期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

响。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以及销售去化进度放缓等市场因素变

化,影响项目销售去化而产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

    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本息偿还义务,将对信托

利益的实现产生较大影响。

    3、流动性风险

    信托期限内,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本息偿还义务,受托人

                                                                3
行使权利、处置抵质押物等需要一定时间,可能无法及时向受益人分

配信托利益以及由于交易对手经营扩张而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4、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以及受托人无法有效监

控的交易主体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影响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

中对相关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5、担保物价值波动风险

    信托期限内,抵押物价值受各种因素影响可能减少,一旦需要通

过处置抵押物来实现信托利益,可能出现处置价值不足清偿债务本息

的风险,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6、销售去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债务人拟以项目销售款作为偿还债务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若项

目销售去化不达预期,可能会影响债权的实现,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

实现。

    7、股权处置风险

    信托到期时,受托人所持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价值受

到各种因素影响可能减少,且转让股权存在一定的操作、税务等风险,

同时亦存在受托人无法找到适宜的受让人转让股权的风险,因此可能

无法及时或不能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8、抵押物处置风险

    本信托计划项下一旦需要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实现信托利益,可能

面临抵押物价值减少、处置程序繁琐、处置期长、无法处置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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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风险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根据信托计划实际运行情况,信托计划可能

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因此可能委托人/受益人仅能获取与信托计划

实际存续天数相对应的信托利益。

   10、资金挪用风险

   存在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事先约定将信托资

金用于约定用途,从而可能会对信托利益实现产生的影响。

   11、股权投资风险

   受托人将委托人交付的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向受让湖北恒泰天纵

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由于房地

产市场波动、不景气将可能影响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的销售进

度以及销售价格,因此可能影响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价

值,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12、操作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信息科技

系统、外部事件发生,以及资金多次划转等所引起的操作风险,从而

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13、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直接或间接因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延迟或

未能履行义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

风险。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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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受益人的最低收益。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抵押人与受托人签署《抵押合同》,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抵押

给受托人,为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

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

    2、质押人与受托人签署《质押合同》,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质押

给受托人,为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

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

    3、保证人与受托人签署《保证合同》,为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4、账户监管:受托人与资金监管银行、融资人签订《账户监管

协议》,融资人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监管融资人按

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

    5、为保证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股权转让及回购合

同》项下股权回购义务,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将该标的股权转

让价款壹仟柒佰万元作为保证金缴纳至其监管账户,直至湖北恒泰天

纵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完毕股权回购义务并支付全部股权回购价款后,

方可从监管户转至其指定账户。

    6、《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支付协议 1》、《股权收益权转让及

回购合同》、《支付协议 2》及上述担保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赋予合同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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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信托计划期限内,融资人未根据《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

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规定支付标的股权、标的股权收益权回购

价款的,受托人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措施:

    (1)要求融资人支付标的股权收益权回购价款、标的股权回购

价款,并根据《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2)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依据《质押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处置质押物;

    (4)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处置抵押物;

    (5)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收益权;

    8.公司委托理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

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 13,000 万元(含本次购买的 3,000 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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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长安宁玉龙置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

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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