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7-0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
焦作市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董事会成员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焦作市政府着眼于推动焦作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基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看好高端制造产业市场的发展前景,设立焦作市
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有益于推动基金各方目的实现。本次投资各方以现金出资,
设立的基金投资方向与焦作万方产业链有密切联系,有助于焦作万方进一步提升整
体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有利于焦作万方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焦作万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参与投资设立焦作市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事项。
独立董事:刘立斌、王存生、江榕
(后附签字页)
2017 年 7 月 3 日
1
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立斌 王存生 江 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