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董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7-04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手机短信或微信形式进行提
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参与了审议和表决。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焦作市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发起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焦作市政府着眼于推动焦作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本公司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
看好高端制造产业市场的发展前景,本公司与焦作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锦江集
团有限公司、杭州恒力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焦作市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有
限合伙)发起人协议书》(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焦作市高端制造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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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基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董事会七届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焦作市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的关联交易公
告》。
现根据工商注册、基金备案情况及全体合伙人意见,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发起人协
议做了补充并签署《焦作市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发起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发起人协议和补充协议相关要求配合办理与焦作市高端
铝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设立、运营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要回避表决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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