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9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8-06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霍斌先生、周传良先生、朱雷先生、宋支边先生、
樊辉先生、刘立斌先生、孔祥舵先生和刘继东先生 8 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董事李重阳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无法参加董事会,缺席本次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一)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将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报告摘要还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敬
请查阅。
议案表决情况:
参会的有权表决票数为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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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
王科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长霍斌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同意董事会做出的此聘任决定。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王科芳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
职申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科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1-2172888 传真:0391-2535597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王科芳女士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情况:
参会的有权表决票数为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焦纪芳女
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同意董事会做出的此聘任决
定。
焦纪芳女士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情况:
参会的有权表决票数为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四) 公司核销资产议案
公司由于采暖季环保限产及计划检修,对公司电解槽进行大修理;另外,公司球
磨机、装载机、振动筛等设备严重老化,进行报废处理,对其资产进行核销。本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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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核销不涉及关联方。
本次报废核销的固定资产原值 5,563,987.05 元,已提折旧 2,270,101.15 元,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 22,893.95 元,净额 3,270,991.95 元。本次核销资产后,将减少固定资产
原值 5,563,987.05 元,减少累计折旧 2,270,101.15 元,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893.95
元,加上处置净收益及费用,减少 2018 年度净利润 2,392,084.95 元。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参会的有权表决票数为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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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个人简历
王科芳,女,中国国籍,1984 年 12 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执行经理、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区域负责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天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科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深交
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
截至目前,王科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科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焦纪芳,女,中国国籍,1976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历任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河南龙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
部长、洛阳豫港龙泉高精度铝板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部长。
截止目前,焦纪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焦作万方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焦作万方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焦纪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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