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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焦

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

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万方集团”)销售电解铝液约 100,000 吨,销售铝合金棒产品约 4,200 吨,预计

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48,933 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宋支边回避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

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是基于焦作万方

与关联方万方集团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长江现货市场公开市场

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没有损害焦作万方、焦作万方的股东,特别是损害焦作

万方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焦作万方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立斌、孔祥舵、刘继东

    (后附签字页)

                                                2018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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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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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立斌                      孔祥舵                      刘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