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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控股: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原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更名而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连云港
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01 号)核准,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向中
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9,675,700 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
1,316,414,052.00 元,扣除与该次发行及交易有关的费用(含税)33,340,417.2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3,073,634.7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05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以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
    1、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24843400011100720。
    2、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2006271018010222317。
    截至本公告日前,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
的利息已全部划入公司自有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