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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控股:关于第一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以 0.87

元的总价回购注销金波等 25 名自然人所持公司股份 48,569,043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本

次又以 0.13 元的总价回购注销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投资)所持公

司股份 7,190,593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本次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72%。

    2、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注销手续。



    一、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因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
至正投资及金波等 25 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需要进行补偿。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审议批准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减资及工商变更等全
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
简称:补偿实施方案),详见公司 2018 年 6 月 22 日、8 月 1 日、8 月 17 日披露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改相关条款对
照表》、《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
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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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衡专
 字[2016]00128 号、天衡专字[2017]00623 号、天衡专字[2018]00591 号),远大
 物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累计已完成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9,841.55       54,328.72   -23,047.47     91,122.80


减:配套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        1,356.17     2,469.02       3,825.19


业绩承诺实现数               59,841.55       52,972.55   -25,516.49     87,297.61

审计后实现数与业绩承诺数
                               107.24%          82.00%      -33.98%         44.65%
相比之完成率
     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131,641.41 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为
 52,560.00 万元、用于增资远大物产偿还有息负债 54,000.00 万元,用于增资远大物产投
 资设立亚太运营中心(新加坡) 项目 20,000.00 万元。投资设立的亚太运营中心(新加坡)
 项目——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LTD.于 2017 年度亏损,故 2017 年度扣
 除的配套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仅计算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的收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远大物产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并出具天衡审字(2018)01196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
 基础为:远大物产涉嫌操纵期货市场案,远大物产控股 70%的子公司远大石化有
 限公司已将 5.60 亿元扣押款划至有关部门指定账户。因案件尚在调查中,无法
 判断可能产生的影响,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暂按扣押款金额计提预计损失。会计师
 无法就该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此进行调整。
 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暂按扣押款金额计提的预计损失减少了远大物产 2017 年度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9,200 万元。
     2、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远大物产100%股权进行了以资产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8]第0387号),远大物产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75,550万元,
 即远大物产48%股权的评估值为180,264万元。此外,天兴评报字(2018)第0387
                                         2
号《评估报告》指出,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
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为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远大物产控股子公司远大石化
有限公司已将5.6亿元扣押款划至有关部门指定账户,同时企业已将5.6亿元确认
为预计负债,本次评估暂按账面值确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考虑。
    远大物产48%股权于2017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与原交易价格相比,减值额
170,136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公司向远大物产现金增资75,747.36万元,远大物
产向公司分配现金红利19,200万元,上述增资和利润分配按本次重大重组交易收
购远大物产的股权比例48%计算影响金额为27,142.73万元,扣除该项影响后的减
值额则为197,278.73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产减值测试
结果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8]00592号)。


    三、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
    根据补偿实施方案,补偿分两次进行,公司应回购注销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
股份约 88,944,423 股,并收回注销股份以前年度分得的现金股利。其中:第一次
补偿,公司应回购注销交易对方所持公司股份 55,759,636 股。第二次补偿,公
司应回购注销交易对方所持公司股份约 33,184,787 股, 第二次补偿将在远大石
化有限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有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后进行,最终的补偿数量将根
据案件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为了提高第二次补偿的可执行性,
交易对方应将其所持的尚未进行第二次补偿的公司股份 33,184,787 股质押给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


    四、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
    1、前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根据补偿实施方案,第一次补偿时,公司应回购注销交易对方所持公司股份
共计 55,759,636 股,其中应回购注销至正投资所持公司股份 7,190,593 股。至
正投资由于当时已将所持公司股份 17,316,930 股全部质押给金融机构,暂时无
法按照补偿实施方案履行回购注销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第一次补偿义务。因此,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先按照补偿实施方案以人民币 0.87 元的总价对金波等
25 名自然人所持公司股份 48,569,043 股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22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情况的公告》。
    2、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至正投资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将其质押给金融机构的公司股份全部办理了解
除质押手续,因此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以人民币 0.13 元的总价对至正投资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7,190,593 股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至此, 根据补偿实施方案进
行的第一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全部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详细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目的:履行交易对方盈利补偿承诺。
    (2)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发行对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3)回购股份价格:总价人民币 0.13 元。
    (4)回购股份数量:7,190,593 股。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本次回购对公司
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7)回购的股份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8)公司将适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回购注销股份明细表
            交易对方           回购注销股份数(股)      股份性质
    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190,5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               7,190,593               -

    3、第二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质押情况
    为了提高第二次补偿的可执行性,交易对方应将其所持的尚未进行第二次补
偿的公司股份 33,184,787 股质押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目前,至正投
资及金波等 23 名自然人已经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 24,321,661 股质押给远大物产;
吴向东由于无法亲自到证券公司柜台办理手续,暂未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
4,556,006 股质押给远大物产;许强由于将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给金融机构,仅将
应质押的公司股份 4,307,120 股中的 287,231 股质押给远大物产。公司将继续积

                                      4
极采取措施督促许强、吴向东尽快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


    五、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470,495       26.45          7,190,593 138,279,902         25.47
 境内法人持股       77,073,330        14.01          7,190,593 69,882,737          12.87
 境内自然人持股     68,397,165        12.44                      68,397,165        12.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4,595,000       73.55                      404,595,000       74.53
 人民币普通股      404,595,000        73.55                      404,595,000       74.53
 三、股份总数      550,065,495    100.00             7,190,593 542,874,902     100.00
    本次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542,874,902 股,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并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按新的股份总数 542,874,902 股计算,公司 2018 年
度基本每股收益由 0.08 元变为 0.09 元。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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