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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6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8 月 7 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 180161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3)。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公司

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截至目前,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上述调查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

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


                                     1
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

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

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次事件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暂停上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11.11.3 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调查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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