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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化实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9-03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5

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

容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9,875,356股为基数,向公

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

31,192,521.3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875,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

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3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       08*****536      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6日至登记

日:2019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

      2、咨询电话:0668-2276176 、2246332

      3、传真电话:0668-2899170

      4、咨询联系人:袁国强、陈翔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