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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26号)的回复公告2017-02-24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7-00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

                           第 26 号)的回复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 26 号),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现回复如下:

     问题 1.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2.2.5 条,股东大会进
 行授权时应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件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上
 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如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交易类别,应以表格形式披露本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表格内容应至少包括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
 发生金额和上年发生金额等。你公司公告并未以表格形式披露本年度与珠海银
 隆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请你公司按照上述规则的规定,
 进行补充披露。
     回复:
     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件
 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的要求,现将本年度预计与珠
 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
    别                       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               新能源车辆
              珠海银隆                市场价格       10          0          0
购新能源车               及储能设备
辆及储能设
                小计                                 10          0          0
    备
向关联人销    珠海银隆    智能装备    市场价格       80        19.50      19.33
售产品、商    珠海银隆    工业制品    市场价格      110          0        30.49
    品          小计                                190        19.50      49.82

                                        1
     注:以上向珠海银隆销售智能装备和工业制品的交易绝大部分发于 2016 年
(2017 年仅向珠海银隆签约智能装备 0.17 亿元,19.33 亿元系上一年度合同的延
 续执行)。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执行完毕的工业制品交易金额为 30.49 亿元。
     问题 2.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
 件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公司应当在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公告中披露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包括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等,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还应作出说明,但你公司公告
 并未披露以上内容。请你公司按照上述规则的规定,补充披露与珠海银隆上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
     回复:
     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件
 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的要求,现将与珠海银隆上一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比例(%)   差异(%)      引


            珠海银   工业制
 向关联                       30.49      -        13.58%         -          -
              隆       品
 人销售     珠海银   智能装
 产品、商                     19.33      -        61.68%         -          -
              隆       备
   品
              小计            49.82      -          -            -          -

     问题 3.根据你公司公告,珠海银隆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78.98 亿元,净
 利润为 8.36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91.31 亿元。请你公司
 结合珠海银隆 2016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你公司 2016 年与珠海银隆之间关
 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珠海银隆 2017 年经营计划、珠海银隆 2017 年 1-2 月
 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双方 2017 年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等,分析并说明 2017
 年与珠海银隆之间各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合理性。

     回复:

     1、珠海银隆 2016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
    珠海银隆 2016 年共销售纯电动客车超过 5,000 辆,较 2015 年接近翻倍,其
业务情况发展较好。

    截至目前,珠海银隆 2016 年财务报表尚未完成,根据公司前次发行股份购
买珠海银隆 100%股权时披露的《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珠海银
隆提供的预估数,2015 年及 2016 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1.31                     98.74

         负债总额                                  123.17                     61.38

         所有者权益                                 68.14                     37.36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78.98                     38.62

           净利润                                    8.36                      4.16

    注:以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度数据为预估数。

    珠海银隆定位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企业”,以国际前沿的钛酸锂材料、电
池的技术研发和制造能力为核心,进行钛酸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配
套充电设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覆盖新能源产业上下游的全产业链综合
型新能源企业。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行业的大力扶持,珠海
银隆主营业务亦呈现快速发展,经营业绩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趋势。

    2、公司 2016 年与珠海银隆之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

    2016 年公司向珠海银隆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交易金额共计 49.82 亿元。

    3、珠海银隆 2017 年经营计划

    2016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51.6 万辆,是 2015 年的 1.1 倍,继续保持
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第一位。随着行业趋向成熟与基础设施的完善,预计到 2017
年新能源汽车整体产销量将达到 75 万辆左右,补贴仍保持 4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规模。

    在此背景下,珠海银隆 2017 年将继续发挥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既有优势,
扩充新能源汽车的产能。据悉,珠海银隆已启动在成都、天津、南京、兰州等基

                                        3
地的客车和电池项目建设,预计 2017 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在 2016 年基础上
继续实现大幅增长,目标为实现 30000 辆左右新能源车辆的销售,实现营业收入
300 亿元人民币左右。

    4、珠海银隆 2017 年 1 月至 2 月 20 日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珠海银隆共销售新能源汽车 12 辆,
主要原因为:

    (1)新能源汽车市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影响,一般情况上半年为销售淡季,
且 1 月恰逢农历春节,此期间销量较少;

    (2)2016 年 12 月 29 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
知》”),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均有一段时间的缓冲期,因此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0 日期间珠海银隆新能源汽车销量较少。

    尽管珠海银隆 2017 年 1 月至 2 月 20 日新能源汽车售量较少,但根据珠海银
隆预计,随着《通知》逐步被消化以及销售旺季到来,珠海银隆的销售将逐渐恢
复到正常水平,随着珠海银隆产能的大规模释放,预计 2017 年业绩将继续实现
大幅增长。

    5、双方 2017 年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珠海银隆之间 2017 年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确
保交易定价公允。

    6、2017 年公司与珠海银隆之间各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其合理性

    (1)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与珠海银隆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双方 2017 年各类交易预计金额
如下,单位:亿元人民币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预计)

   公司向珠海银隆采购商品     新能源车辆及储能系统                         10

                                    智能装备                           80.00
   公司向珠海银隆销售商品
                                    工业制品                          110.00


                                     4
    上述金额系公司与珠海银隆的初步合作意向仅为预估的最大金额,考虑到近
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较快,而珠海银隆的产能又将迎来大幅释放期,因此为
双方今后合作方便,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双方合作事宜,确定 2017 年
合作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公司与珠海银隆 2017 年实际合作金额将在
上述框架内根据双方 2017 年业务实际发展情况最终确定。

    (2)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

    ①公司向珠海银隆采购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内部目前有物流车、大巴车及储能设备等刚性使用需求。珠海银隆产品
完全能够满足公司的使用需求,公司向珠海银隆按照市场价格采购其新能源车辆
及储能系统将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公司节能环保的定位,符合公司“打造百年企业”
的发展目标。

    ②公司向珠海银隆销售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空调产品的大型电器制造商,目前产业链已延伸至汽车
空调、电机电控等领域。珠海银隆如按照市场价格从公司采购智能装备、模具、
铸造、汽车空调、电机电控等产品,公司最终可借助本次与珠海银隆的合作,快
速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储能以及电池制造装备领域,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与珠海银隆在各自领域的竞争优势、企业信誉,并考虑
双方均为珠海本地企业,彼此较为熟悉,双方开展了此次合作。
    问题 4.请你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附件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的规定,对珠海银
隆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

    答复:

    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件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的规定,本公司对珠海银隆的履约能
力进行分析如下:

    1、珠海银隆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

    珠海银隆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为预估数):
                                   5
                                                                            单位:亿元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1.31                         98.74                   45.15

负债总额                             123.17                         61.38                   46.83

所有者权益                              68.14                       37.36                   -1.67

    利润表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78.98                       38.62                    3.48

净利润                                   8.36                        4.16                   -2.66

           注:以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度数据为预估数

    2014 年至 2016 年,珠海银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2015 年营业收入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10.67%,2016 年预估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104.51%,主要
原因系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高速增长期,其纯电动车辆销量大幅增加。我国
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几年将持续快速发展,预计珠海银隆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能够
保持较大幅度的稳定增长。

    2、珠海银隆履约能力分析

    (1)珠海银隆向公司采购商品的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银隆具备向公司采购商品的履约能力。一方面,受惠于国家政策的大力
扶持,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高速增长期,市场需求旺盛,储能市场也具有大量的
电池更新换代需求。随着珠海银隆业务和经营规模大幅提升,珠海银隆对公司的
采购支出将大幅增长,同时珠海银隆营业收入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其具备良好
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珠海银隆经过多轮股权融资,大力夯实其净资产规模的
同时,有效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其支付能力大幅增强。

    (2)珠海银隆向公司销售商品的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银隆具备向公司销售商品的能力。近年来,珠海银隆通过不断增加固定
资产投入扩大生产规模与产能,产量逐步提高,能够适应现时客户的需求及未来
市场规模的扩大,其具备良好的销售商品履约能力。
    问题 5.根据你公司公告,关联交易顺利完成后,预计会给公司的营业收入
带来大幅的增长。请你公司具体分析关联交易对你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

                                                6
影响。
    回复:
    如以上关联交易全部完成,可为公司营业收入带来 162.4 亿元的增长。由于
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无法对利润情况准确预计。实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的影响
将根据双方最终的合作情况确定。
    问题 6.根据你公司公告,你公司与珠海银隆之间开展关联交易的目的为切
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储能以及电池制造装备领域,打造公司新的产业增长点。
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储能以及
电池制造装备领域的必要性以及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性,分析并说明你公司是否
具备切入上述领域的资源、人才以及业务经验等,说明公司切入上述领域可能
存在的风险,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请你公司结合与珠海银隆之间关联交易的具体类别和内容,分析并说明开
展关联交易对达成以上目标的促进作用,同时就与珠海银隆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回复:
    1、公司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储能及电池制造装备领域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国际能源署公布的最新《全球能源展望》报告,未来几十年,全球能源
系统将发生重大变革,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将逐步成为主要能源。而在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将大力推广新能源
汽车和发展储能技术作为提升能源安全战略保证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国务院
印发的《中国制造 2025》战略规划中,明确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入十大
重点发展领域,因此公司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是用实际行动响应国家制造业转型
升级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自身多元化发展的增长需要,带动公司及旗下各产业
板块实现转型升级。
    2、规划合作领域及可行性分析
    结合自身的产业布局和技术优势,公司经过综合评估和全面分析,将以下几
个领域作为突破口,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及电池制造领域。
    (1)储能系统,包括储能电池产品、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风光互补发电
系统等。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成功发布了国际首创的光伏直驱变频离心机组,并
在全球多个重要场馆投入使用。其后,又陆续推出光伏变频多联机、光伏变频分
体机等光伏空调产品,在光伏发电、储能、逆变、应用及能源管理等方面已经拥

                                     7
有一定的技术积累。
    (2)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包括电动汽车主驱电机及驱动系统。公司拥有
专业机电技术研究机构——机电技术研究院,近年来先后推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的机电产品,在电机及驱动技术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在电机生产制造方面,
格力拥有专业进行电机研发生产制造和服务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凯邦电机制
造有限公司,产品覆盖多个品类,可为新能源电机的生产制造提供良好的平台。
    (3)电池制造装备,包括电池制造设备及自动化生产线。公司早在 2013
年就开始布局智能装备产业,目前已经成立了专业性的智能装备公司——珠海格
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专业致力于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同时,在智能
装备核心零部件方面,目前已经实现了部分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及生产。
    (4)电池及汽车模具,包括电池封装、组装结构件的模具及汽车车身模具
等。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珠海格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专业致力于精密模具
的开发及生产,其完全有能力向珠海银隆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
    (5)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作为全球空调行业的领导品牌,公司在空调行
业深耕 20 多年,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开发及生产经验,完全有能力切入新能源汽
车空调领域。
    3、风险分析及提示
    (1)资源投入风险
   由于部分合作领域涉及到新产品的开发,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资金、设备
等资源,因此存在一定的资源投入风险,在具体合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把控。
  (2)交易风险
    在交易风险管控方面,公司拟与珠海银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明确付款、交
货、验收等各环节的操作,工业制品通过滚动供货和周期结算的方式降低收款风
险。对于设备采购,则采用预付款的供货模式降低收款风险。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风险。
    问题 7.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为北京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0 号天伦王朝酒店二
楼会议室。你公司《公司章程》第 4.2.5 条规定“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公司会议室”。请你公司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地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8
    回复: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 4.2.5 条规定,“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公司会议室”,因工作人员失误,《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所披露的股东大
会召开地点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后续公司会及时发布《更正公告》对股
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予以更正。
    公司对此工作失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
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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