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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8-08-3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现就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 6,015,730,87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含

税)。

         2、我们认为:上述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

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等因素,体现了合理

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3、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拟自 2018 年 1 月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进行适当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

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监事签名:




             许楚镇                                  郭书战




             王丽琴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