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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9-00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15 日—2019 年 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 年 1 月 16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9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董明珠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329 人,代表股份 2,331,700,4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7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1,697,300,9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1-
的 28.2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84 人,代表股份 634,399,4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5457%。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327 人,代表股份 693,467,3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1.6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65,023,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8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84 人,代表股份 634,399,4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545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3,155,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582%;反对 84,224,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21%;弃权 54,320,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9,700,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77,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916%;反对 84,224,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420%;弃权 54,320,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9,700,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董明珠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00,546,886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115.8188%;
                                      -2-
    2.02.候选人:选举黄   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82,575,575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89.3157%;
    2.03.候选人:选举望靖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13,029,866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94.9106%;
    2.04.候选人:选举张   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4,551,947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86.8273%;
    2.05.候选人:选举张军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54,341,263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92.3936%;

    2.06.候选人:选举郭书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45,807,640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87.7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董明珠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59,854,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2352%;
    2.02.候选人:选举黄   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4,626,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1490%;
    2.03.候选人:选举望靖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4,020,0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326%;
    2.04.候选人:选举张   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9,726,5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187%;
    2.05.候选人:选举张军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9,417,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746%;

    2.06.候选人:选举郭书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9,541,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922%。

议案 3.00 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姝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47,888,484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96.4055%;
    3.02.候选人:选举邢子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97,418,268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94.2410%;


                                      -3-
    3.03.候选人:选举王晓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197,493,149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94.2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姝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15,610,6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170%;
  3.02.候选人:选举邢子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65,140,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010%;
  3.03.候选人:选举王晓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65,215,2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8117%。
议案 4.00 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李绪鹏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2,190,413,851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93.9406%;
4.02.候选人:选举段秀峰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208,020,178 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 94.6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李绪鹏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58,135,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995%;
 4.02.候选人:选举段秀峰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75,742,3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3168%。

5、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按公司总股本 6,015,730,878 股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3,609,438,526.80 元,余额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8,066,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420%;反对 21,421,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87%;弃权 52,212,5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9,937,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5,788,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721%;反对 21,421,771

                                      -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28%;弃权 52,212,5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9,937,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51%。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长富   王振兴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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