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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的公告2018-12-03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1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
的议案》,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一)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
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内
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实地”)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 44,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内
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联化”)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 67,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细内容
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3)。
    (二)追加抵押资产的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大实地、博源联化办理上述贷款时,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瑞酒店”)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将其名下座落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 91 号的博源大厦房产抵押给银行。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购买嘉瑞酒店旗下博源大厦 3 楼、4 楼、10 楼、11
楼、14 楼房产及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该等房产”),为保证该等房产顺利过
户,以及博大实地、博源联化上述贷款担保条件不变,银行解除了该等房产的抵
押,待该等房产完成过户后,公司将该等房产再分别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1
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和鄂尔多斯分行,为上述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次追加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追加抵押的资产为公司购买的嘉瑞酒店旗下博源大厦 3 楼、4 楼、10
楼、11 楼、14 楼房产及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13,835.72 平方米。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抵押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审议程序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二十
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177,7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6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硫磺、液氨、液氧、液氮的生产和销售;二氧
化碳[压缩的]的生产和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5日)。一般
经营项目:化肥的生产和销售;化肥的进出口;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
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
煤炭的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大实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

                 内蒙古远兴能源    FertiLizer Resources
                   股份有限公司    Investment Limited

                      71%              29%

                     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大实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8年9月30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503,383.71                456,693.23
负债总额                           322,893.89                258,934.97
净资产                             180,489.82                197,758.27
      项目              2017年度(经审计)      2018年1-9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147,559.72                130,168.07
利润总额                             1,860.98                 20,060.22
净利润                               5,104.70                 17,050.80
    (二)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察汗庙嘎查
    3、法定代表人:吴爱国
    4、注册资本:6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07月12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甲醇、异丁基油、氮气、氧气、
驰放气(主要成分:氢气、氧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8月17日至2018
年8月16日);甲醇批发;天然气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贸易;技术服务(包括:甲醇制造,机械设备、仪表、电气、
锅炉与发电的运营和维护、节能与优化)。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联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




                                     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25%                    75%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80%                          20%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源联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8年9月30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91,924.47                     124,601.87
负债总额                            101,003.17                     101,228.71
净资产                               -9,078.69                      23,373.16
     项目               2017年度(经审计)            2018年1-9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61,926.97                     106,428.56
利润总额                             -4,820.06                      15,577.36
净利润                               -4,820.06                      15,577.36
    三、抵押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112,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是保障博大实地、博源联化贷款
的行为,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2、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为博大实地、博源联化贷款担保时,分别与博
大实地、博源联化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控股子
公司贷款担保追加抵押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经
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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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7,152.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55%。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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