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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8-01-2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在全面
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
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
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为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为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
方贤水先生、邱奕博先生、楼翔先生、倪德锋先生须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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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柳勇:                                陈三联:




杨柏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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