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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关于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2018-03-22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绿色债券项目已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省河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311 号)批准,定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簿记发行,具体如下:

    1、债券名称:2018 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18 河钢绿色债”)。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
期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簿
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5、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
利息。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
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7、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18 年 3 月 23 日。

    9、发行期限:3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18 年 3 月 28 日止。

    10、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11、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在中央国债
登记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

    12、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经查询“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14、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就本期债券向有关证券交易
场所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详细内容参见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刊登的《2018 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申购和配售说明等发行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