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配股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履职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
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山钢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
营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越权干预
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