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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4-2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2016 年 9 月 2 日分别举行三届二次董事会和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等,申请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 号文《关于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8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
证监会批准之日 12 个月之内完成,其余各期自证监会批准之日 24 个月之内完成。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首期发行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
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票面金额为面值 100 元/张。2018 年 3 月 26 日,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最终确
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30 亿元,债券票面利率为 5.96%。

    上述款项扣除承销费后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缴存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1801011600488296 的专户中,金额为 2,994,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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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玖亿玖仟肆佰万元整)。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发行公告》,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 50 亿元(含 50 亿元
人民币)。票面金额为面值 100 元/张,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2018 年 7 月
25 日,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
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50 亿元,债券票面利率为 5.50%。

    上述款项扣除承销费后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缴存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直属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70001040016529 的专户中,金额为 4,99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
亿玖仟元整)。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 7,984,000,000.00 元全部用于偿还将到期债
务,期末余额为 0 元。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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