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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韶钢: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8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 韶钢            公告编号:2017-0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11 人,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名。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公司关联董事傅建国先生、赖晓敏先生、严鸽群先生、王少杰先生回避了对《关于
向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申请最高 29.37 亿元委托贷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的表决。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向 19 家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63 亿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资金需求,同时兼顾适当的备用额度,公司 2017
年度拟向以下 19 家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63 亿元(含美元额度 1.5 亿
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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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    行   名     称         授信额度(万元)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3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3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2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              3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3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80,000.0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0,000.00
华夏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5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6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70,000.00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0,000.00      含 5,000 万美元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韶关支行                  100,000.00        含 1 亿美元
浙商银行广州分行                                 30,000.00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100,000.00
宁波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5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分行                        100,000.00
东莞银行韶关分行                                100,000.00
                   合      计               2,630,000.00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一至三年,实际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相关
的所有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基建技改
项目投资框架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2017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宝钢集团广东
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申请最高 29.37 亿元委托贷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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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向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申请最高 29.37 亿元委托贷款之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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