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韶钢: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 韶钢       公告编号:2017-2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4 年、2015 年连续
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的
特别处理。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韶钢”,退市风险警示后日涨跌
幅度限制为:5% 。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第 02280021 号)。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5,849.1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139.73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42.73 万元。本公司
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规定,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0 条的规
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
警示的议案》。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
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
1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并要求年报审计机构发表意见。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年报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正积极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1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