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6-0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7-3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
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 号)、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
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办组织〔2016〕38 号)和《关于加快
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党委党建
〔2017〕1 号)精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公司结合要求对《公司
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文 修订内容
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系依 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以下简称“公司”)。
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 117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
[1997] 117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设立;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营业执照号 4400001000412,根据广东省工
1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 2010 年 9 月 17 日关
号 4400001000412,根据广东省工 于移交属地管辖的《通知》,2010 年 11 月
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 2010 年 9 月 18 日经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迁入
17 日关于移交属地管辖的《通知》, 韶关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营业执照注册号
2010 年 11 月 18 日经韶关市工商行 440000000023546。2017 年 3 月 21 日在韶
政管理局核准,迁入韶关市工商局 关市工商局办理了三证合一手续,现统一
登记管辖,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注 册 号 为
440000000023546。 914402002311293467。
第一章增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具体如下: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公司改革
2 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
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保证监督党和
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上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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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的重要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保
持高度一致,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监事会依法选聘
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
研究决定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以及党委职责范围内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公司对章程做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原第十二条后的条款依次顺延。
本章程修正案需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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