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张彤先生、尚涛先生、管健先生、任宝玺先
生、刘昭营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
合法。
    3、根据我们所能了解的情况,认为:张彤先生、尚涛先生、管
健先生、任宝玺先生、刘昭营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
况能够满足所受聘的公司岗位职责的需求,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
利,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