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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京啤酒: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5-13

证券代码:126729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福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春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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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45,666,266.57            3,018,319,253.11                      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047,656.00                50,419,237.54                      5.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549,828.95                30,127,554.88                     27.9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3,353,354.85               156,608,430.91                     68.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                      0.018                      5.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                      0.018                      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32%                     0.427%                      0.00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283,763,471.78           18,930,650,876.69                      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299,241,742.03           12,251,585,813.19                      0.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49,099.76

                                                                                        税收返还:78 万元,环保奖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8 万元,技术改造资金:86 万
                                                                        3,579,169.0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元,财政扶持:51 万元,工业
                                                                                        补助:93 万元,其他:21 万元。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813,445.20 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的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燕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出售所持
                                                                       16,656,689.6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有的江河创建股票取得投资收
得的投资收益                                                                            益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5,424.9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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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4,535,511.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71,441.07

合计                                                                     14,497,827.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9,42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7.57%   1,617,569,568        297,607,894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
                               境外法人                 2.34%      65,704,141                    0
金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88%      52,686,697            11,306,78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
                               其他                     1.74%      49,000,833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1.73%      48,477,283                    0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0.75%      21,027,968                    0
能-个险万能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
                               其他                     0.69%      19,395,099                    0
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重阳对冲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其他                      0.64%      18,000,000                    0
划

UBS     AG                     境外法人                 0.62%      17,338,136                    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其他                       0.57%      16,008,411                    0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1,319,961,674 人民币普通股        1,319,961,674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65,704,141 人民币普通股             65,704,141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000,833 人民币普通股             49,000,83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48,477,283 人民币普通股             48,477,283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41,379,917 人民币普通股             41,379,917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21,027,968 人民币普通股             21,027,968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9,395,099 人民币普通股             19,395,09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重阳对冲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UBS     AG                                                           17,338,136 人民币普通股             17,338,13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6,008,411 人民币普通股              16,008,411

                                                              上述股东中,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
                                                              啤酒集团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持有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20%股份。未知
                                                              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102万元,较上年同期较少64%,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出售全部

   所持有的江河创建股票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2、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0,较上年同期较少10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江河

   创建股票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6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3.68%,主要是借款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1,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75.63%,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出售所

   持有的江河创建股票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99%,主要是本期内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2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65%,本期子公司处置非流动性损失较少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5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87%,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

   限公司出售全部所持有的江河创建股票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二、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面对啤酒行业增速放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的竞争态势,公司进一步加
大产品结构调整、市场结构调整、品牌结构调整,稳中求进,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啤酒销量121.25万千升,同比增长1.89%;实现营业收入314,567万元,同比增长4.22 %;实现
净利润5,305万元,同比增长5.21%。
     一季度是啤酒销售的淡季,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重点加大了管理平台的完善,
人才战略的实施等工作,不断优化、创新平台建设、人力资源资源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管理
更趋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燕京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向燕京
                                                                          公告名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啤酒内蒙古金川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向燕京啤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关于对子
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增资并由其单方面对燕
                                                                          公司增资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
京啤酒(中京)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向燕京啤酒(邢
                                                                          2015-06
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关于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作出的承诺:对
                       出售价格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
                                                                                 2006 年 05
            本公司     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26 日
                       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
                       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
                       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关于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作出的承诺:建                             公司将协助惠泉啤
                       立股权激励的承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声明:在本次股权分                             酒在股东背景相类
                       置改革完成后,本承诺人将协助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在国家相                             似(特指控股股东
                       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12 个月                           或实际控制人均为
                                                                                 2006 年 05
            本公司     内,向股东大会提出针对公司 2006、2007、2008 年任意一年                 长期      北京市国资委)的
                                                                             月 26 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的业绩目标,                           第一家上市公司实
                       参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对公司经营管                             施股权激励后二年
                       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的股权激励                             内实施股权激励方
股改承诺               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案。

                                                                                                        公司在福建省和江
                       本公司在燕京惠泉股改中的董事会承诺: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西省抚州市、萍乡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市、赣州市、鹰潭
                       了《关于委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福建燕
                                                                                                        市市场将以燕京惠
                       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委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
                                                                                                        泉为主进行运作,
                       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惠泉")对福建燕京啤酒有限
                                                                                                        并将燕京啤酒(赣
                       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管理。会议同时决定,公司在东南区域市
                                                                                                        州)有限责任公司、
                       场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在东南区域以内的控股子公 2006 年 06
            本公司                                                                            长期      福建燕京啤酒有限
                       司将陆续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燕京惠泉管理,公司在 月 20 日
                                                                                                        公司通过委托经营
                       此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燕京惠泉
                                                                                                        或其他方式由燕京
                       为主进行运作。会议决定,支持燕京惠泉不断提高在东南市
                                                                                                        惠泉进行管理;公
                       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在燕京惠泉完成股权分
                                                                                                        司在以上区域内如
                       置改革后的十二个月内,促使燕京惠泉董事会尽快制定燕京
                                                                                                        有新收购或新建生
                       惠泉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燕京惠泉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方
                                                                                                        产基地的事项,将
                       案要以燕京惠泉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6%以上为实施前提,力争
                                                                                                        以燕京惠泉为主进

                                                                                                                          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使燕京惠泉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在三年内达到本公司水平。                              行运作。     股权激
                                                                                                          励的承诺正常履行
                                                                                                          中。

                                                                                                          因各种主客观因素
                                                                                                          的影响,公司尚未
                                                                                                          具备实施公司业务
                                                                                                          骨干和管理层激励
             本公司的                                                                                     计划的条件。公司
                                                                                               2017 年
             控股股东                                                                                     将积极与相关部门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 2006 年 03 6 月 30
             北京燕京                                                                                     沟通,积极筹备激
                        层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月 31 日     日前提出
             啤酒投资                                                                                     励的前期工作,三
                                                                                               激励预案
             有限公司                                                                                     年内提出激励预
                                                                                                          案,报相关部门审
                                                                                                          批,经批准后实施。
                                                                                                          相关事宜的进展将
                                                                                                          及时披露。

                        与惠泉啤酒不竞争的承诺:公司在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惠泉
                        啤酒 38.148%股份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11 日签署《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作出一系列的安排,避免
                        与惠泉啤酒产生同业竞争,与惠泉啤酒变竞争为合作,保证
                        惠泉啤酒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保证惠泉啤酒的稳定、
收购报告书              健康发展。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1)明确市场
或权益变动              区域划分:燕京啤酒明确表示与惠泉啤酒进行市场区域划分,2003 年 08
             本公司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报告书中所              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京啤酒有限 月 11 日
作承诺                  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一管理。(2)
                        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酒承诺,在福建省不再销售与惠
                        泉啤酒同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销售的中高档
                        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
                        (3)燕京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保留、巩固惠泉
                        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

资产重组时
             无         无
所作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本公司 2008 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
                        控股股东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在作为燕京啤酒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我公司控制其
             本公司的 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对燕京啤酒或其
首次公开发 控股股东 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
                                                                                  2008 年 03
行或再融资 北京燕京 再投资、收购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17 日
时所作承诺 啤酒投资 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对于燕京有限已经控股或
             有限公司 合营的从事啤酒生产经营活动的燕京莱州和燕京三孔托管于
                        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如出现不可避免
                        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将构成
                        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免双方


                                                                                                                         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同业竞争。"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本公司 2012 年公开增发时,控股
           股东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为确保                避免同业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的良好运                 竞争的承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营动作并保护燕京啤酒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在作为燕京                   诺长期有
                                                                                              诺正常履行中。 收
           啤酒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我公司控制其他子公司、                   效。   收
                                                                                              购燕京啤酒(曲阜
           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公司、分                   购燕京三
                                                                                              三孔)有限责任公
           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再投资、收购                   孔股权于
                                                                                              司股权事宜已经公
本公司的 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                     2017 年 5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控股股东 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本公司已经控股或合营的从事啤酒生产                     月 30 日
                                                                 2013 年 01          二次会议审议通
北京燕京 经营活动的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莱州")           前实施完
                                                                 月 11 日            过。目前收购事宜
啤酒投资 和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京三孔")           成。收购
                                                                                     正在商讨,在三年
有限公司 目前托管于燕京啤酒经营。对于燕京莱州和曲阜三孔,待其               燕京莱州
                                                                                     内实施完成。 收
         生产经营走入正轨且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后,本公司承诺将               股权在其
                                                                                     购燕京啤酒(莱州)
         持有的燕京莱州和曲阜三孔股权转让给燕京啤酒,从而避免               盈利后三
                                                                                     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双方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燕京啤酒(长沙)有限               年内履行
                                                                                     将在其盈利后三年
         公司目前已不再从事啤酒生产经营业务,不与燕京啤酒产生               相关程序
                                                                                     内实施完成。
         同业竞争。如出现不可避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承包、             后实施完
           租赁、托管等方式将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                   成。
           啤酒经营,从而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 2012 年公开增发时,控股股东
           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为规范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和其他关联方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
           啤酒")的关联交易,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燕京啤酒及燕京啤
           酒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本公司下属公司和其
本公司的
           他关联方,特此承诺:确保燕京啤酒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
控股股东
           具备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的系统,以避 2013 年 01
北京燕京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 月 11 日
啤酒投资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
有限公司
           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严格遵守公司章
           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
           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规则。"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公司 2008 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
           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 承诺函》:"在作为燕京啤酒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从事、亦促使除
实际控制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
                                                                     2008 年 03
人北京控 或联营公司不从事啤酒生产和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收购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17 日
股有限公 从事啤酒生产业务的企业。如在啤酒领域与燕京啤酒出现不
司         可避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
           将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
           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当福建燕京连续二
                                                                                                          年利润总额均超过
                                                                                                          1000 万元时,在惠
                                                                                                          泉啤酒公布第二年
                                                                                                          年报起 12 个月
                        本公司在 2012 年惠泉啤酒整改时再次承诺:将继续严格履行
                                                                                                          内,本公司向惠泉
                        在 2003 年及 2006 年做出的承诺,现时由惠泉啤酒托管的福
                                                                                 2012 年 09               啤酒董事会提交"
             本公司     建燕京在进入稳定盈利期后将以合适的方式注入惠泉啤酒,                  长期
                                                                                 月 24 日                 将福建燕京注入惠
                        福建市场继续完全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的
                                                                                                          泉啤酒"的相关议
                        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案",福建市场继续
                                                                                                          由惠泉啤酒运作,
                                                                                                          对惠泉啤酒福建以
                                                                                                          外的市场销售本公
其他对公司                                                                                                司给以适当协助。
中小股东所
             本公司的
作承诺                                                                                        2012 年 3
             控股股东 五年内不出售其所持有的燕京啤酒股票的承诺:燕京有限承
                                                                                 2012 年 03 月 22 日至
             北京燕京 诺自 2012 年 3 月 22 日起的五年内不出售其所持有的燕京啤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22 日     2017 年 3
             啤酒投资 酒股票。
                                                                                              月 21 日
             有限公司

                                                                                              自 2014
                                                                                              年5 月
             本公司的                                                                         12 日起
             控股股东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5 月                     12 个月
                                                                                 2014 年 05
             北京燕京 28 日增持本公司股票时郑重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内的增持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12 日
             啤酒投资 不减持所持有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及增持
             有限公司                                                                         完成后半
                                                                                              年内的法
                                                                                              定期限内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1、公司将协助惠泉啤酒在股东背景相类似(特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后二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2、公司在福建省和江西省抚州市、萍乡市、赣州市、鹰潭市市场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并将燕京啤酒(赣
             州)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燕京惠泉进行管理;公司在以上区域内如
未完成履行 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
的具体原因 3、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未具备实施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
及下一步计 沟通,积极筹备激励的前期工作,三年内提出激励预案,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实施。相关事宜的进展将及
划(如有) 时披露。

             4、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收购事宜
             正在商讨,在三年内实施完成。 收购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将在其盈利后三年内实施完成。
             5、当福建燕京连续二年利润总额均超过 1000 万元时,在惠泉啤酒公布第二年年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向惠泉
             啤酒董事会提交“将福建燕京注入惠泉啤酒”的相关议案”,福建市场继续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



                                                                                                                      1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五、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持有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25,067,778 股,占其总股本的 50.03%,股份来源为购买,该公司为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列示在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通过交易所交
 易系统卖出 264 万股,产生投资收益 1,666 万元,报告期末,其持有江河创建 0 股。




八、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通过深交所互动
2015 年 03 月 31 日 深交所互动易   书面问询        个人             易平台提问的投   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等
                                                                    资者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电话咨询   公司经营、管理及行业状况


十、 燕京转债(126729)相关情况

1、转债发行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4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1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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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代码:“126729”),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3,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21.86 元/股,转债存续期为5 年。


本次燕京转债于2010 年10 月15 日以面值发行,于2010 年11月3日上市流通,将于2015 年10 月14 日到期。


燕京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0年10月15日。在可转债存续期间,第一次付
息日为发行首日(2010 年10月15日)的次年当日,以后每年的该日(10 月15 日)为当年的付息日。第一年到第五年的利
率分别为: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0.9%、第四年1.1%、第五年1.4%。


本次燕京转债转股日期从2011 年4 月15日至2015 年10 月14日。


2、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1,003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无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期末持债数量(张)          持有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55,644                 8.36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5,133                 8.2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000                 5.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011                 4.36

陆德祥                                                                                  25,818                 3.8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5,280                 3.8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710                 3.71

兴业全球基金-招商银行-兴全-稳进1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1,630                 3.25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850                 3.13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易方达投资基金系列-易方达人民                            20,000                 3.00
币固定收益基金


3、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本次变动前(张)             本次变动增减(张)             本次变动后(张)

                                                                转股(张)

燕京转债                                        667,144                          1570                    665,574


4、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报告期转股额(元)                                                                                        157,000




                                                                                                                  1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转股数(股)                                                                                       21,737

累计转股数(股)                                                                                     53,344,583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比例(%)                                                            4.41%

尚未转股额(元)                                                                                   66,557,400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5.89%


5、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


    (1)燕京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86元人民币,因实施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21.66元,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2011年5月31日起生效。

    (2)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至15.37元的议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2年3
月26日起生效。

    (3)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7.58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2年6月7
日起生效。

    (4)因实施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7.47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3年5月17日起生效。

    (5)因公开增发A股股票,转股价格调整为7.30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3年6月6日起生效。

    (6)因实施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7.22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4年5月23日起生效。

6、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信状况未发生变化。


    2015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283,763,471.78元,资产负债率30.32%。


    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吸引转债持有人在可转债到期日前实施转股,如若转债到期前不能实现全部转股,则公司将遵
照以下偿债计划向没有转股的转债持有人还本付息:公司将首先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良好收益进行偿债;当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收益或收益未能满足偿债要求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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