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7-4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 15 人,实际参加董事 15 人,分别为:赵晓东、
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杨毅、吴培、李
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第三季度报
告正文》
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整。以上授信无担保,期限为六个月。
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贸易融资额度。
1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
文件。
同意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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