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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1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2017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

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7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5

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

并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意见情况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发表事前认可
     序号                               董事会会次及事项                  意见类型
              意见时间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同意提交董事会
      1     2017年1月17日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支付担保费   审议
                            的关联交易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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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同意提交董事会
       2       2017年1月24日    1.《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并   审议
                                支付利息的关联交易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                 同意提交董事会
       3       2017年4月13日    1.《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
                                2.《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7年12月12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同意提交董事会
       4
               日               1.《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董事会会次及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         2017年1月17日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         2017年1月24日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并支付   同意
                                  利息的关联交易事项》
 3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
           2017年4月5日                                                              同意
                                  《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 《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2017年4月13日          意见》
 4                                                                                 同意
                                  3.《对振华财务公司和中电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         2017 年 6 月 5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同意
                                  1.《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年7月1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6                                                                                   同意
                                  1.《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7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7年8月25日                                                             同意
                                  2.《关于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8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7年9月5日                                                              同意
                                  1.《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17年12月12日                                                            同意
                                  1.《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0        2017年12月21日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振华新云增加投资的独立意     同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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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7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极维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并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对外投资

等重大事项,并在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认真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客观、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安排时间

到控股子公司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

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对公司进行工作调研,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认真进

行审核,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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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学习情况

    我们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还注重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则的学习,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履

职能力,提高了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积极开展工作,一是与公司经理班子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并就公司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提出要求;二是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

确认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就年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三是

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证公司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独立董事:余传利   刘   桥         胡北忠   张瑞彬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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