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7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证券代码:000733     公告编号:2019-2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 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3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5:00至2019年3月26日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68 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

登在 2019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4 人,代表股份 206,355,41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841%。

    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70,005,8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33%;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 36,349,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08%。

    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169,573,344 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

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依照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即为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

议审议议案为非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

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补足

投资的议案》

    同意 206,345,4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同意

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 36,772,0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728%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 206,342,3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37%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 36,768,9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644%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明杉 彭文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