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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控制: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08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协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 2019 年向中国航发系统内单位、关联财务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向中国航发系统内单位、关联财务公司借款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借款利率合理、公允,有利于降低公司借款成本。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向中国航发系统内单位、关联财务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赵嵩正、杨毅辉、蔡永民
                                                             2019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