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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控制: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9-24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提名的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杜鹏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杜鹏杰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阅杜鹏杰先生的个人履历,杜鹏杰先生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聘任杜鹏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赵嵩正、蔡永民、由立明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