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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湖股份:关于法院受理间接控股子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间接控股子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

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化工”)近日收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

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西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18)

青28破申1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海虹化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许振琪

    3.注册资本:30000.00 万人民币

    4.住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镇盐湖大道

    5.海虹化工股权结构图:




    6.海虹化工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6 月

  资产总额          133,350.06     117,224.42    109,555.37       124,991.61

  负债总额          240,443.85     247,931.17    266,991.75       291,410.29

  营业收入           14,815.88       2,343.77        7,536.05       1,938.83

   净利润            -39,081.52     -23,742.52    -26,705.24        -9,022.82


    海虹化工建设年产10万吨ADC发泡剂一体化项目和年产5万吨乌洛托品项目,

项目建成以来,企业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截止2018年6月资产负债率为233.14%。

    二、本次法院受理重整事宜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纳化工”)

    2.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

    3.申请事由:申请人海纳化工以被申请人海虹化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

不足以偿还为由,向海西州中院提出对被申请人海虹化工重整申请。

    4.裁定的主要内容:海西州中院认为,被申请人海虹化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海纳化工提出重整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裁定并同意受理海纳化工对海虹化工的重整申请。

    三、重整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海虹化工近年来业绩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无法继续筹集资金用于生

产经营。通过重整,可有效降低海虹化工资产负债率,优化股权结构,盘活资产,

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创造条件。根据海虹化工财务信息分析,预计对公司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

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青28

破申11号】。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