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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湖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
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领导小
组,公司董事长、总裁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确定内部控制工作目标,审定内部控
制评价管理制度、方案和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设
立了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下设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制
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拟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和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年度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指导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公司聘请会计事务所对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

                                     1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
“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
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1.盐湖股份公司本部;
    2.五家分公司:钾肥分公司、化工分公司、销售分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综合开发分公司;
    3.七家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青海盐湖
天石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特立镁有限公司、青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六家三
级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金博化工有限公司、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青海
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百立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四级控股子公司(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4.九家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
湖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青海晶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启迪新材料科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及一家三级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一家四级控股子公司(青
海盐湖硝酸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98.90
额之比



                                   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之比                                                   83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2018 年评价了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规章制度管理、内部控制
管理、人力资源、安健环管理、质量管理、保卫保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财
务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科研项目、工
程项目、担保业务及财务资助、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
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26 个控制流程。重点关注采购、销售、资产、资金、财务
报告、工程项目、安健环、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业务外包、信息系统等控制流
程。
    1.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
序,以及总裁办公会管理,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责权限;
分、子公司管控方面建立了重大事项报送及披露、对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管理,
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送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重大信息向
公司党委报告制度》,确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报送程序及方式、责任划分,保
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确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管理与责任、职责、程
序等,制定了《子公司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总裁办公会按议事规则召集,合理编制议题,会议材料保存完整;重大
事项按时、按程序报送、审核、审批、披露;对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时会签、
审批,派出董事、监事、高管按公司审批结果发表意见;公司法人每年度根据工
作需要办理授权委托。
    2.组织架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明确职
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监事会下设立监事会办公室,是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公
司总裁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招投标、
产品销售、技术、绩效考核等委员会。公司根据经营管理控制的实际情况设立战
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改革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
财务部、法律事务部、HSE 部、总裁办公室、生产部、工程项目部、外事工作部、

                                     3
技术部、工会、团委、纪委、审计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并明确了功能定位、部门
职责、定岗定编。制定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办法》,从
组织架构的设置、优化、运行与维护、部门职责设置与调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公司对组织构架设计与运行通过评估,发现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于 2015 年 7
月将概算从 278 亿元调整为 372.6 亿元,并在青海省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015】
409);于 2018 年 9 月再次将概算调整为 432.2 亿元,并在青海省发改委备案(备
案号【2018】858)。
    3.发展战略
    公司以“深化改革,提升管理,做精做专,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走
出钾、抓住镁、发展锂、整合碱、优化氯”为总体布局,聚焦“镁、锂、钾”,
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争镁产业成为行业主导,打造世界镁工业基地;锂产
业成为有影响力的新兴力量,打造中国锂原料基地;钾产业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
力,打造世界钾工业基地;打造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发展的光镁循环经济园区,
建设“生态镁锂钾园”。根据年度战略目标确定总体经营目标,经相关职能部室
充分研讨后,管理层召开年度经营计划质询会议;定期编制公司经济运行分析报
告,客观揭示生产经营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和偏离情况做出纠正和处
理意见,并落实反馈。
    4.规章制度管理
    公司通过规章制度备案管理、草案征求各层级的意见、草案会审等管控,不
断强化制度管理的计划性、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印发了加
强资产、设备、工程项目、财务资助、对外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担保、资金、战
略规划、会议、业务外包、质量、业绩考核、督办、涉密岗位人员、台账管理、
安全环保、营销、生产性检维修计价、采购、防汛防灾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编印
了《内部控制配套制度手册》。
    5.内部控制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企业内部控制手册》的优化、完善工作,并正式印
发执行,进一步强化、明确了公司业务流程的路径、控制活动和风险防范的要求、
工作表单统一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从计划和方案制定,到实施、
整改跟踪、报告、考核等形成闭环管理,工作计划、方案、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
会审批、审议,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批签发。
                                     4
    6.人力资源
    公司内部控制从规划、年度配置计划、聘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劳动
合同管理、劳动争议管理、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教育培训、员工信息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规定,并提出了“勤奋、谦虚、奉献”的企业价值观。报告期内,制定
了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审批后实施各类招聘、岗位竞聘、劳动合同签订等
工作;坚持公司培养与自我学习提高相结合、岗位培养与外出教育培训相结合的
原则,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实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百企千匠英才计划”,
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柔性引进人才 9 名,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为
企业提供高端人才保障。
    7.安健环管理
    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计划,按季
度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在每年 6 月份开展“安全月”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面对安全生产压力,公司在安全环保方面,
多措并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近几年首次实现“零死亡、零重伤、
零污染”目标。
    8.质量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百家质量诚信标杆示
范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石油
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等系列奖项,“盐桥牌”商标被评为全国钾肥行业质量领先
品牌,盐桥品牌评估价值 69.68 亿元,有力提升了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公众影响力;
公司技术部组织开展了年度质量监查与监督,基本覆盖公司所属各单位;强化计
量工具的规范管理,从年度管理计划做起,统一安排计量器具的新增、报废、封
存、启用、检定、维修、校准等工作,保障产品质量的合格。
    9.保卫保密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政府保密单位对涉密人员进行培训,与涉密人员签订保
密协议书。
    10.资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了年度投资、融资、资金计划,经审核、审批后按公司
管控实施;估算总投资 313232 万元建设年产 2+3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目前
2 万吨项目开工建设中;面对融资环境不畅的现状,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大
                                    5
力支持下,取得了债权银行“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的承诺,并通过多种方
式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有效缓解资金压力,防范了财
务风险,融资活动完成后实施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11.采购管理
    物资采购集中管控方面,按要求编制年度、月度、紧急等需求和采购计划,
强化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减少库存短缺和积压以及随意采购、舞弊的风险;以质
量、业绩、价格构成供应商动态认证的要素,持续完善供应商准入管理,在切实
防范舞弊风险的基础上,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和廉洁从业责任书,每年度
进行供应商考评;公司采取公开招标、询比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采
购定价机制,防范采购价格不合理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借鉴中石化集团采购工
作管理经验,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新模式,借助中石化易派客电子
商务平台开展采购业务,减少中间商环节,杜绝利益接触,防范物资采购廉政风
险,将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委托国际贸易公司进行采购,有效促进公司降本增
收。
    12.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 TnPM 设备管理,系统性建立公司设备管理运作机
制,逐步形成全员参与为基础的生产和设备保养维修体制;按公司内部控制要求,
不断强化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取得、领用、维修、盘点等环节的
管控力度。
    13.销售业务
    持续完善联营、直供、包销、代理、开放市场五位一体的“7621”营销模式,
全面构筑以钾肥营销为龙头的“物流、销售、服务”三位一体的营销网络,实现
量价齐升,以化工产品为突破方向,国际贸易开拓放量,积极融入“一带一路”
框架下的南向通道,提升经营效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各类业
务月度计划,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产品需求信息,寻求市场机会;收集、分析、编
制客户信息、行业信息报告;执行公司产品价格调整管理要求,确保销售渠道的
畅通,强化客户信用与服务管理;定期对销售货款进行对帐。
    14.科研项目
    报告期内,按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编制年度科技计划,按要求执行项目立项审
批、进度管理;公司实施 822 科技创新行动,研发投入 2.4 亿元,开展技术攻关
                                   6
20 余项,镁业达产达标技术取得新进展,锂业电解氢氧化锂攻关获得重大突破,
钾肥工艺优化再结新硕果;全年已获授权专项 35 项,登记科技成果 6 项,制定
标准 12 项;7 人入选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1 人入选省学科带头人;积极参
与国家和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启动了盐湖镁产业技术研究首批 4 个课题;获得省
科技进步奖 1 项,首届青海省专利金奖 1 项;联合承办了世界 2018 钾盐钾肥大
会暨格尔木盐湖论坛,参与 2018 年国际镁业大会等重要学术会议。
    15.工程项目
    公司项目建设管理采用项目法人负责制下的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招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重大项目与工程咨询公司组建项目建设联合指挥部
(IPMT),明确项目建设管理界面,明确 IPMT 在项目管理的职责。报告期内,公
司不断加强在建、新建项目、技改技措项目的计划、立项、过程管理和投资控制,
已投运新增 100 万吨氯化钾等项目各项控制均达到控制目标。由于金属镁一体化
项目部分装置前期投资可研估算不足、建设规模调整、全环保标准提高,导致项
目设计增项和变更,加之项目规模大、行业跨度大、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人
员支撑不足、建设期延长、工程建设管理费和资本化利息增加,试车受市场变化,
内外部经营环境影响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和试车成本增加。今后公司将加强工
程项目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管理内部控
制执行。
    16.担保业务及财务资助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 5 年;向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提供 4.59 亿元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提供 9.79 亿
元财务资助。上述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按公司内控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17.业务外包
    制定实施方案,按权限进行审批后选择承包方、签订合同;实施对承包方履
行合同、人员、安全、验收等方面的管控,不断强化业务外包的工作质量。
    18.会计工作与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工作与报告相关管理制度,对财务机构设置、
会计核算相关岗位及其职责、财务工作相关流程等内容进行规定;公司在确定职
                                   7
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体现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公司及所属公司财务
部编写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按权限审核(议)后执行,并组织必要的培训
与讲解;对关联方进行认定,编制关联方交易清单,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办,报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按信息披露要求对外披露;制定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经财务主
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报表编制相关工作;根据公司财务分析规定,进行数据的收集、
整理、分析,出具各层级财务分析报告,不断强化财务分析质量,为经营决策提
供真实、有效信息。
    19.全面预算
    按公司内部控制要求进行风险防控,且不断规范全面预算编制、调整、执行、
监督等环节,强化预算的“硬约束”。
    20.合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借鉴中石化集团工作经验,推广实施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标准合同方面,经法律事务部对标准合同模板的合法性、经济性、和严密性进行
重点审核,并组织关联部门进行审核,提交审议后置入合同管理系统,公司合同
使用单位实施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非标准合同方面,通过会谈、会签审查、授权
等控制活动,防范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而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风险;通过合同台账、月度变动表、履行异常报告等控制,保障合同档案的完整,
及时防控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公司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为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重要管控部门;合同纠纷处理采取“和解协议”和“诉讼仲裁”
的方式适当处理;审计部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
分析评估,促进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合同管理。
    21.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 OA 办公平台及公司门户网站,促进内、外部信息的传递和利用;
公司信息中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与维护、系统与数据
变更、运行与维护、安全管理、信息化培训等方面的控制;公司应用 NC、SAP 系
统支持财务管理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数据化工厂”信息化项目建设,
为传统产业升级奠定基础;推进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直采直购的采购新
模式。
    22.内部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执纪监督力度再提升,保持遏制高压态势不放松,牢牢把握
                                     8
反腐败斗争形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坚持随时、随
地、随机、有力地监督,内部控制评价、专项审计工作发挥了“强监督、促规范、
提价值”的积极作用。
    23.报告期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
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聘请中介评估机
构对下属子公司重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
范围包括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金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减值结果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要求进行审核、审批。鉴于报告期内
资产减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在未来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力
度。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设工作组,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的工作要求、内容、时间要求等进行了计划安
排。经过认真研究,公司确定了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包括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
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制定了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实施现场测试,初步认定控制缺陷,领导小组审定
控制缺陷,对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台账,编报评价报告。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
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
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列为公司年度董事会议案,报公司董事
会审批签发。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9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潜在错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总
                                       0.3%<错报≤营业
        报           0.5%<错报                                额的 0.3%
                                        收入总额的 0.5%
                                        利润总额的 2%<
  利润总额潜在错   利润总额的 3%<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利润总额的
        报               错报                                      2%
                                                3%
                                        资产总额的 0.3%
  资产总额潜在错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资产总额
        报             <错报                                    0.3%
                                             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潜在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
                                       0.5%<错报≤所有
        错报           1%<错报                              总额的 0.5%
                                        者权益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
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
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
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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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以上
                                             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500 万元-1000 万元(含 1000 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重要缺陷
                 万元)                      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下 除上述以外的相关事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
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 个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
认定为 1 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018 年 4 月 26 日,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公司”)
S-PVC 装置干燥单元四层在离心机更换作业时,发生其他爆炸事故。根据西宁市
委市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批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湟中
县人民政府委托,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海纳公司“4.26”事故调查组。
调查报告认定:
    1.事故造成 9 人受伤,其中 4 人轻伤、5 人为吸入性损伤。
    2.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6.63 万元。
    3.事故直接原因:海纳公司聚合釜 VCM 回收气体通过一、二冷凝器冷凝及活
性炭吸附后送入离心干燥尾气洗涤塔放空,由于活性炭吸附塔因故障未投入使用,
导致聚合釜 VCM 回收气体中 VCM 排放浓度达到 8.419%(设计值为 2%wt),VCM 密
度比空气重,海纳公司在离心干燥停车后将尾气洗涤塔风机停机,导致 VCM 气体
沉积在离心干燥系统干燥流化床底部、旋风分离器底部、尾气洗涤塔底部等设备、
管道内,并逐步积聚,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流化床进料口处放置的气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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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乙炔气泄漏,积聚在流化床进料口上部,离心机下料口电焊作业时电焊火花引
燃乙炔,发生闪爆,继而引爆离心干燥系统内的 VCM 发生联锁爆炸。
    4.事故性质:海纳公司 S-PVC 装置干燥单元“4.26”一般 其他爆炸事故是
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完成整改情况
    1.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湟政(2018)202 号对事故结案批复:甘河工业园区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对海纳公司罚款 50 万元;海纳公司做深刻检
查;国资委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行政处罚海纳公司相关
责任人 14 人。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罚款 50 万元;行政处罚相关
责任人 6 人。
    2.海纳公司及时出台《关于“4.26”事故后现场拆除恢复工程实施方案》
《S-PVC 危险因素消除处置方案》、《S-PVC 车间停车处置方案》、《危险化学品物
料安全处置方案》、《vcm 处置方案》等恢复方案,经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后并以实
施;安委会组织人员学习事故教训,组织安全培训考试,排查风险,强化管控;
海纳公司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试生产开车。
    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湟中县人民政府湟政(2018)202 号对事
故结案批复,进行了事故处理、反思与警示教育。要求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传达、
通报,海纳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提高思想认识、查找管理方面的缺陷、狠
抓培训教育强化能力提升、强化特殊作业及过程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抓好制度执行和强化督查考核、开展承包商管
理专项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的防范
和整改措施。公司第 18 次党委会研究决定,解聘海纳公司 5 名中层管理人员。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
    根据公司非财务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三)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前,未发生
影响上述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事项。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




                                                       董事长:王兴富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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