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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关于房地产项目设计施工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07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13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地产项目设计施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诏安武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武夷公司”)就
武夷绿洲项目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
建建工”)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设计院”)
近日在福州签订《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
56,325 万元。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诏安武夷公司对位于漳州市诏安县的武夷绿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日共收到 4 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诏安武夷公司
在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最终确定省设计院为中标人,中标
金额为工程总承包费暂定 56,325 万元。上述招标相关的公告、中标候选人和
结果公示等请查阅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漳州市工程项目
交易中心相关公告,查询网址为:https://www.fjggfw.gov.cn/Website/JY
XX_GCJS.aspx?ID=85142&GGTYPE=1 和 http:// www.zzgcjyzx.com/。
    经协商后,诏安武夷公司与省设计院签订《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
合同》。
    (二)诏安武夷公司为中国武夷全资子公司,省设计院系中国武夷第一
大股东福建建工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公开招
标,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三)上述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一)省设计院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3478NL4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卫东
     5、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6、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 188 号
     7、成立日期:1990 年 9 月 18 日
     8、营业期限至:2040 年 9 月 17 日
     9、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送变电工程、
风景园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岩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工程勘察;
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城乡规划编制;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
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物
业管理。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于 1953 年,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 13 项甲级(一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
通除外)乙级等 13 项乙级(二级)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
专业丙级等 6 项丙级(三级)资质,并有对外经营权的综合性勘察设计单位,
下设 27 个生产部门、6 个权属公司和 5 个外地分院。2017 年 9 月改制为福建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 年度营业收入 3.71 亿元、净利润 0.25 亿
元和 2017 年末净资产 2.15 亿元。
     11、经 查 询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网
(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 和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二)关联关系
     诏安武夷公司为中国武夷全资子公司,省设计院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福
建建工的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福建建工持有公司 32.67%股权。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诏安武夷公司和省设计院
     (二)交易标的:
     1、项目名称:武夷绿洲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中山北路
     3、承包范围:包括武夷绿洲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4、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 66,372.9 平方米;建筑物计容面积:
165,932.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058.14 平方米。
     5、计划工期:总工期 780 个日历天。
     (三)交易价格及款项支付方式
     1、合同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 56,325
万元,其中设计费中标合同价(暂定)人民币 825 万元,建安工程费中标合
同价(暂定)人民币 55,500 万元。下浮率值 K=(7.5%)。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暂定为 825 万元,实际设计费按最终施工图审查报
告确认的建筑面积,按 22.8 元/㎡的取费标准计算前期设计费 508.44 万元。
本项目绿建按一星标准设计,收费按【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
准】计取,10 万平方米以下按 15 万元收费,超过 10 万平方米以上部分按 0.8
元/㎡标准计取绿建设计费(绿建设计费 24.85 万元)。另本项目设计范围内
的二次装修、幕墙、智能化、景观、变配电、标识等所有专项设计费则由业
主、总包单位及施工单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承包人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合格后 60 日内,应按发包人提供的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以审核批准后的施工图预算
为基数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总价确定建筑安装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协议,进
行总价包干。竣工结算时按本合同确定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
     设计费中标合同价为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建安工程费中标合同价为经审
核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可竞争项目费用(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1-中标下浮率值 K)+不可竞争费用(分
部分项工程费中的甲供材料;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防尘措施
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包干项目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待工程预算造价经有权部门审核后双方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以此作为合同固定总价,并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2、付款时间及方式
     (1)预付款:
     ①设计费预付款: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发票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暂定设计费(不含专项设计)的 20%,计 106.66 万元;
     ②建筑安装工程预付款:
     A 桩基础工程预付款:桩基础工程施工图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
核合格,招标人对桩基础工程的预算审核并按合同约定下浮率(K=7.5%)确
定桩基础工程合同包干价后,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桩基础
工程预付款 100,000 元;
     B 主体工程预付款:主体工程施工图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合
格,招标人对主体工程的预算审核并按合同约定下浮率(K=7.5%)确定主体
工程合同包干价后,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主体工程预付款
500,000 元(不包含已经支付的桩基础工程预付款);
       (2)进度款
     ①设计费进度付款:
     A 方案设计深化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 14 天内,支付设计费的 25%,计
133.32 万元;
     B 施工图经图审机构审核合格后 14 天内,支付设计费的 45%,计 239.98
万元;
     C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定确认后 14 天内,付清
尾款。
     D 项目相关专项设计费支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付款:
     A 桩基施工完成且通过验收后 10 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项目施
工至正负零完成后 10 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施工至 7 层底板完成后
10 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封顶后 10 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落架完成后 10 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项目竣工验收及总平全部完成
10 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5%;
     B 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指定的审核单位审定确认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支
付申请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结算尾款的全额发票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
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款的 97%。剩余审定工程结算款的 3%待承包人向发包
人开具同等金额质量保修金银行保函后 14 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工程缺陷责
任期满后 14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退还承包人质量保修金银行保函。
     ③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按节点工程进度款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
     ④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总
承包价款后,与总承包单位、某些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发包人有权把分
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予执行视为违
约,具体违约责任在三方协议中约定。
     (四)定价依据:公开招标
     (五)税费: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需缴纳的税费。
     (六)违约责任:无特殊约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九)协议签署日期:2018 年 9 月 6 日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是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需要,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招标,由省设计院中标,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
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上半年与大股东福建建工实际发生建筑工程承包和建筑设计咨询等
关联交易金额 43,315.64 万元,其中:省设计院 41.83 万元。另外,福建建
工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 15.01 亿元,上半年新发生担保 9.09 亿元,
本期担保费摊销 549.16 万元。另外,2018 年 8 月 22 日全资子公司福州武夷
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公开招标的武夷书香名邸项目与省设计院签订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暂定)60,388.7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中标结果公示
    3、诏安武夷公司和省设计院签订的《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