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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31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9-125
债券代码:112301、114495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19 中武 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高
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的意见
    经查阅郑景昌先生个人履历,我们认为,郑景昌先生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郑景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履职能力资格,其提名和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郑景昌先
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二、《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的意见
    经查阅林志英女士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林志英女士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林志英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履职能力资格,其提名和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林志英女
士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童建炫 雷云 陈金山
                                                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