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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5中武债”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10-15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9-151
债券代码:112301、114495   债券简称:15中武债、19中武R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5 中武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第三章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召集“之“第七条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五)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离、解散或者申
 请破产;”(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应采取的债权保障措施以及是否接受发行人的提议进行
 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
 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
 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
 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
 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
 的债券持有人),在其债券持有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提案人应不迟于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 8 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书面提案之日起 2 日内对提案人的资格、提案内容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等事项进行审议。召集
 人审议通过的,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个交易日前按照监管部门规
 定的方式发布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公告提案人姓名(或名称)、持
 有债券的比例(如提案人为债券持有人)和新增提案的内容。除上述规定
 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
 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金额为 4.9 亿元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中武债”,债券代码:112301,债券期
限:7 年。
    根据“15 中武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
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就召集“15 中武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30 日 上午 10:00—12:00
    4、会议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中国武夷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参会登记时间:债券持有人向召集人提交参会资格证明应不晚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7:00 前(传真方式下投票时间以召集人收到传真件的
时间为准,邮寄方式下以召集人的签收时间为准),在此时间段截止后向
召集人提交参会资格证明的,将不得享有参加会议及表决的权利。

    二、会议拟审议议案
    1、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
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
登记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15 中武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和参加表决。债券持有人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
是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4、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并且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
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债券发行人;
                                 2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3)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
    (4)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的关联方;
    (5)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关联方;
    (6)其他与会议拟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其他重要相关方。
    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
目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二)、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目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副本、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
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
参见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目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目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目文件;
    4、登记方式: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
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
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前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于拟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
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相关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复印
件,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前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
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6 楼
    联系人:陈高威、张晗
    邮编:200135
    电话:021-38565953、0591-38110636
    传真:021-68583076、38565941
                                 3
     (2)债券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中国武夷财务管理
部
    联系人:陈益强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323778
    传真:0591-83170222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书面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
件四)。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
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
可生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
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
    六、其他事项
    1、参与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参会登记;未办理参会
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本通知内容若有补充,会议召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方式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个交易日前发出,并且不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或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4
( 本 页 无 正 文 , 为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15 中 武
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5 日




                                      5
附件一

                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9 月 1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王勇先生和陈冠东先生已离职,上述 2 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 2 人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401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
0.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19-139)。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571,748,764 股 变 更 为
1,571,514,753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减资不影响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发行人提议在“15 中
武债”的存续期内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继续履行全部权利义务,债券持
有人不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要求提前清偿“15 中武债”项
下的债务和新增偿债保障措施。
    特此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6
附件二

 “15 中武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5 中武
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意见
序号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
 1
        关事项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
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
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之日止。


                                                 7
附件三

   “15 中武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
“15 中武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年   月   日




                             8
附件四

       “15 中武债”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意见
序号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1
        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
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表决票传真件/复印件有效;
    4、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须亲笔签署。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