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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 新城             公告编号:2017-04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 11 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6,890,3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7834%。其中:
       通 过 现 场投 票 的 股东 2 人 , 代表 股 份 286,885,653 股 , 占 公司 总 股 份 的

                                            1
34.78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 代表股份4,032,853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489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范立夫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见《表决情况汇总表》。
       2.《关于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见《表决情况汇总表》。
       3.《关于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见《表决情况汇总表》。


                                    表决情况汇总表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中小股东表
议案                                总得票数     议所有股                议中小股   是否
               议案名称                                     决之得票数
序号                                  (股)     东所持表                东所持表   当选
                                                              (股)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关于选举范立夫先生为
1.01                               286,885,654   99.9984%   4,028,154    99.8835%    是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钟田丽女士为
1.02                               286,885,653   99.9984%   4,028,153    99.8835%    是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鹏先生为公
1.03                               286,885,653   99.9984%   4,028,153    99.8835%    是
         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余洪彬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2
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合法通过表决。
    四、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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