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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岭新城: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8-1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18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

项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

发生并延续到 2018 年上半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2018 年上半年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独立董事:钟田丽


              范立夫


              黄   鹏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