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钟田丽、范立夫、黄鹏作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执行《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合法权
益,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对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 备 注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钟田丽 5 5 0 0
范立夫 5 5 0 0
黄 鹏 5 5 0 0
在董事会会议上,我们会前对各相关议案均作了深入的了解,对议案发表了个
人意见并进行了表决。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事前
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年
度报告、2017 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换届选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子公司向银
行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事前意见。
2. 2018 年 5 月 10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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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及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 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我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审计情况,同时,利用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时间,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现场调查、监督,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
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了解公司日常
经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财务管理和规范经营提出了多项
建议。
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在重大决策上积
极负责地参与,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改进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方
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8 年,我们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
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自觉学习、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利益和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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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9 年努力方向
2019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
更多的参与公司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
健经营,实现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衷心希望公司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
上市公司形象,尽快使公司发展壮大,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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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钟田丽
范立夫
黄 鹏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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