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9-02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0 月 16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
文》(公告编号:2019-026)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规定,对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
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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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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