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7-11-18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7-06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921号)(以下
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创维数字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
见。
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立即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
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认真复核并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
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
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
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