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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8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058,938,128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9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现 有 总 股 本

1,058,938,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年9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19年9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0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2      08*****010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3      08*****077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9月17日至登记日:

2019年9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1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咨询联系人:张知、梁晶

    咨询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电话:0755-2601002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

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