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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莞控股: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08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2016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6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39,516,9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3.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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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5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2    福民发展有限公司

  3        08*****901    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2/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佛岭水库路侧本公司董秘

办

     咨询联系人:李雪军、周晓敏

     咨询电话:0769-22083320

     传真电话:0769-22083320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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